哲學非星期五@台南
活動網址:https://goo.gl/UzQ0Rj
【主題】
從黃色小鴨、彩虹黑絲帶到熊讚GO Bravo,談衍生創作、抄襲、與參考 (致敬?)
【時間】10/8(六) 15:00-17:00
【地點】Oasis綠洲驛站(台南市中西區大仁街65號)
【與談人】胡志青(誠宏智慧財產服務公司法務智權顧問)
【簡要】
帶給人們童趣與歡樂的黃色小鴨港口展覽,在高雄港好評口碑、歡樂結束後移往基隆港續
攤,卻不斷有灰塵黑白鴨,刷破皮爆頭等意外頻傳,策展單位執意「二度創作」旋轉平台
、呱呱叫聲傳出爭議,周邊商品「福氣鴨」搭售,更造成創作人不滿揚言撤展,更是讓一
樁好事蒙上陰影。
策展單位揚言「不過是個尋常的鴨子放大,有什麼了不起」,委任律師並指稱,早在150
年前就已經有 Tolo rubber duck 浴室小鴨,它是公共財,任何人都能以黃色小鴨再進行
衍生創作。
「這樣的說法有沒有道理?」
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需有「原創性」此一要件,但這與一般人民所認知的「原創」
,定義上並不相同。「著作抄襲」是否違反《著作權法》的判斷標準,除了依《著作權法
》第44至65條規定審酌合理使用外,法院還以「接觸」及「實質相似」二個要件作為衡量
依據。
天外橫來一筆的原創不容易,每個人在創作這條路上,作品或多或少受到他人思想啟發,
靈感或多或少來自對外界事務的感受,後續再內化為自己的想法。然而,在這訊息快速散
播交流的現在社會,創作人若說要完全不「接觸」相同創作領域的他人作品,幾無可能;
此外,個人創作者或中小企業要做到嚴謹的Copyright Clean Room(著作權潔淨室) 機制
,恐怕力有未逮,也未必符合成本效益。
總而言之,參考別人的作品是不是抄襲,總是令人感到無所適從。
我們以藉著近期成為話題的彩虹黑絲帶事件,與熊讚GO Bravo反宣傳事件,討論這兩者間
的差異。
◎台南哲五志工群文案、設計與現場執行。
◎台南哲五志工招募中
★以下為加強提醒請勿刪除★
1.發文前請詳閱並遵守板規
2.本類別為活動專用,限台南地區活動資訊,非店家營利性質及個人的活動使用。
3.同場活動請PO一篇,勿手動置底。
4.若文章內容條件與台南無相關將不通知直接刪文,註明區域也方便板友提供資訊
(哪裡&PO在台南板≠台南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