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2 18:19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21歲林姓女大生去年到台南「9分10刻」餐廳中正店打工,遇菜梯故障,陳姓店經理未立
即停用菜梯,還要她拉出裡面的餐盤,此時菜梯車廂下墜,往女大生額頭、鼻樑削落,造
成女大生臉骨嚴重碎裂,現在無法正常做表情、喪失嗅覺。台南地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
判劉姓雇主6個月、陳姓店經理4個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姓女大生透過學校表示不便回應,會和律師研擬是否上訴。「9分10刻」表示,負責人
、經理都不在,無法代為回應。
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中心指出,餐廳業者在事發3天後才通報職災,未依規定在8小時內完
成通報,已罰鍰3萬元。未讓員工受安全教育訓練,已要求改善,再犯就會開罰。出事的
菜梯,經檢查已換新。
林姓女大生將事發經過製作成影片PO網,她指出,去年2月9日,剛到職半年的她利用菜梯
將洗好的碗盤從2樓送到1樓,菜梯只降下一點就卡住,陳姓經理要她將碗盤拉出,她將頭
探入菜梯往上看時,菜梯突然往她左臉、鼻樑削下,她當場濺血倒地,住院昏迷3天。碎
裂的臉骨經14小時手術拼回,卻出現左臉麻痺、嗅覺喪失等後遺症,無法正常做表情,臉
上也多出3道長長傷疤。
女大生指出,事發後,老闆未通報就洗掉現場血跡。她昏迷時,經理還稱「是林女自己去
碰菜梯,叫她不要碰還講不聽」。事隔1年,她還未痊癒並獲應得補償,店家卻傳簡訊要
她回去上班,否則解雇。「這樣的老闆和主管,如果不讓他們受法律制裁,叫其他員工怎
麼安心?顧客怎麼敢進門?」
判決書指出,劉姓餐廳負責人任令菜梯鋼索損壞變形、捲揚異常,也未讓林姓女大生接受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就貿然讓她從事操作菜梯、運送餐具工作。陳姓經理明知菜梯故障,
沒立刻通知專業人員修理,竟仍指示林女從菜梯取出餐具。兩人均不否認過失,但迄今未
與林女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各處2人有期徒刑6月、4月,全案可上訴。
林姓女大生除控告劉、陳兩人業務過失傷害,另附帶500萬元民事損害賠償,現仍在地方
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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