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叫囂嗆聲「開啊」 遭警開槍射中小腿不罷休:我會告你!
東森
2016-10-13
台南街頭深夜不平靜!一名45歲郭姓男子,騎車行經北區北門路巷弄時,員警看到他戴著
工地安全帽騎車,又未開大燈,因而將他攔下盤查,沒想到郭男不但拒絕攔查,還拿出
一把26公分的尖銳長釘欲攻擊員警,甚至高舉雙手挑釁「開啊!開啊」,最後被擊中
右小腿,所幸送醫後無大礙。對此,警方強調,用槍時機符合比例原則。
據《蘋果日報》報導,警方表示,當時員警發現郭男的車牌已遭註銷,要求他配合攔查,
但郭男認為員警此舉是在找麻煩,因而拒絕盤查,不久後,郭男就從機車置物箱,拿出了
一根約26公分的尖銳長釘,想要攻擊員警,所幸立刻被員警奪下。
經過一番肉搏戰,郭男手上的尖銳長釘終於被員警奪下,卻始終不願乖乖就範,還不斷走
向員警,張開雙手對著員警示威咆嘯「開啊、開啊、開啊」,員警看到郭男的舉動後持槍
戒備,與身旁另一名員警說「他(郭男)身上有武器」;沒想郭男聽到後還嗆聲,「武器
?什麼叫武器?工具啦!武器」;員警警告他「你敢試試看」,員警先是對空鳴槍發出警
告,但郭男沒因此罷休,仍然繼續挑釁「開啊!開啊!」,接下來員警開了第二槍,射中
郭男的右小腿。
郭男被擊中右小腿後,鮮血直流,只能站在原地,還不斷嗆聲「我會告你啦,我會告你啦
,我跟你講」,送醫後所幸沒有大礙。經警方調查,郭男有毒品、竊盜、傷害及3次妨害
公務前科,警方也強調,此事件用槍時機符合比例原則,待郭男傷勢穩定後,會依妨害公
務罪嫌將他送辦。
路過民眾將此過程錄了下來PO上網,許多網友都支持警方,「支持合法開槍」、「比照辦
理治安才會好」、「犯嫌有武器又不聽制止,並危及他人安全,非常支持警察開槍」、
「嫌犯腳被擊中還屹立不搖」。
新聞連結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3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