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由於日前發現台南板板規的重大問題,
即日起解除8/22-10/20期間內的水桶名單,
作業時間約一天左右,如遺漏者者請私信給我處理。
【板規修改說明】
依據舊的台南板板規規定,被水桶者只有紀錄在z-27-5或z-27-6提供查詢。
但日前發現: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
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
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簡單的說,就是沒有公告的水桶是無效的處置。
但由於台南板歷任板主都沒有水桶公告的習慣,
經台灣遊園地組務板小組長Talk520之說明,
水桶申訴期為60天,故8/22 - 10/20之被水桶者會立即開始解除作業。
【板規變動】
修改前:
6-1 水桶與警告名單
被水桶(禁止在板上發言與推文)者,可以在精華區z-27-5或z-27-6,
請按 /鍵 搜尋自己的ID,即可找到違規文章備份。
修改後:
6-1 水桶與劣退警告名單
依PTT站規,水桶(禁止在板上發言與推文)使用者前會先發表水桶公告
被水桶者,文章記錄在精華區z-27-5或z-27-6,
請按 /鍵 搜尋自己的ID,即可找到違規文章備份。
以上公告後實施板規修正,如有任何問題可以推文或私信給我。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