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1999反映
下班時間修馬路把我家門前整條路封住,
我回不了家,
馬上就有自稱廠商的人打我手機
說他們有事先公告在馬路中間的三角椎上,
打1999根本沒用還會被廠商拿到聯絡資料“關切”,
大家打1999要小心不要留聯絡方式,超可怕的
請問廠商恐嚇你什麼?1999洩漏個資給承包廠商這做法很誇張,以後誰敢打啊。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6-10-25 23:41:00蘋果 辛先生 這個報導一下 拜託
以前我寄過市長信箱也是有有工程人員來電詢問,感覺無不妥阿,文中感受不到恐嚇意味
作者: changll1108 (Ebi TenPuRa) 2016-10-25 23:43:00
1999就只是個反映陳情的單位,只有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可以聯絡施工廠商。如果你擔心下次陳情有相同事情發生,建議你採線上密件陳情,倘如仍有洩漏陳情內容,恐涉有公務員洩密情事
作者:
ismugi 2016-10-25 23:48:00撇開洩漏個資,所以是恐嚇你什麼?這篇用詞是否誇大?
1999不過是市府陳情電話也只會轉給主管機關,原po有把個資給接電話的承辦嗎?
作者:
kbten (kbten)
2016-10-25 23:53:00個資法難道是假的?
作者: johnsport (john) 2016-10-25 23:57:00
原po是否有點誇飾了?恐嚇的點是?
作者:
guanole (())
2016-10-26 00:01:00你在打1999檢舉 1999處理人員 違反個資 然後再報警處理防止1999內部吃案
作者:
a5980810 (bandog)
2016-10-26 00:04:00已違反個資法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0:06:00不管廠商有沒有恐赫,市府承辦人將陳請人姓名與電話,提供廠商的話,已明確違反個資法,市府不能保護當事人,那以後誰敢檢舉啊!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00:07:00
1999沒有轉電話啊,紀錄了我的聯絡方式說會回覆,廠商馬上打我手機口氣很差說他有公告我是有什麼問題,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0:10:00寄信給市長信箱,承辦單位準備倒大楣了,說不定與廠商間有什麼利益交換,這洩漏個資的情事是非常嚴重!
作者: snake29136 (心鎖) 2016-10-26 00:10:00
1999確實會把陳情人的資料給處理單位,所以我打過2次就不敢再打了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00:10:00
我根本沒被詢問,廠商就拿到我聯絡資料,這樣不夠
公家機關接受陳情一定要回覆,但一定是主管機關承辦人回覆我猜就是承辦人自己懶就丟電話給廠商講
作者: tsi55783 (tsi55783) 2016-10-26 00:12:00
原po資訊不全如何確定是連名帶姓?或許打電話是回覆但是原po感覺不適?非當事人如何斷定?純好奇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0:15:00恐嚇不是重點,廠商知道你的姓名,電話,住址的話,是很可怕的,1999App都要留那些真實基本資料,以後誰敢檢舉啊,誰會相信市府啊,哪天被賣了,都不知道!
作者: marykate (m) 2016-10-26 00:15:00
非常不妥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0:17:00建議原PO直接上市長信箱,承辦人已明顯違反個資法了,實在很可惡!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6-10-26 00:17:00電話就是個資之一 不懂可以去google個資法
作者: tsi55783 (tsi55783) 2016-10-26 00:20:00
個人覺得"恐嚇"是重點耶!如果是事實就屬違反刑法,所以是指控?!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6-10-26 00:21:00恐嚇是個人感受問題 不是你我說了算
作者:
meeer (for my life)
2016-10-26 00:22:00只能說您不是第一個,將具體事實轉市府政風處吧!雖然也是隔靴搔癢……,但至少讓承辦人員忙一下!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0:23:00恐赫是以刑法論處,洩露檢舉人個資是以行政法論處,是完全不一樣的事,不要混為一談。打電話給1999,說不要留聯絡方式,怎麼可能啊,接聽人可以看到來電顯示啊,重點是承辦人的私德,廠商怎麼可能知道電話。
之前打環保局,對方要我留姓名電話我都不給怕的就是萬一流出,沒想到1999會這樣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0:38:00沒辦法,陳請或是檢舉,都嘛是要具名的。不具名的話,行政機關是可以不受理的喔。
作者:
ttyui (ttyui)
2016-10-26 00:42:00告了啦,之前有類似新聞
作者:
MaruC (Copyright ☁☼)
2016-10-26 00:45:00我打1999檢舉過垃圾車 之後垃圾車每次經過我家都會瞪我
作者:
ttyui (ttyui)
2016-10-26 00:48:00而且1999的人是約聘,你不去檢舉或告他,他根本也不知道有什麼不對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0:56:001999的接聽人也只是轉達給承辦單位,會跟包商接觸的,也只有承辦單位,他們關係有夠麻吉的。
作者:
ttyui (ttyui)
2016-10-26 01:01:00可是你不知道那個承辦人給的,所以要先檢舉1999,讓1999的人咬出他把案子給誰(說不定是有人自作聰明直接聯絡廠商呢!因為1999的案子都屬急件,好像1天之內就要處理,所以可能已經產生許多便宜行事的作法了
笑死 寄市長信箱一樣是承辦人辦啦 你以為市長會看喔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1:08:00我當然知道是幕僚看啊,你有病嗎?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1:10:00重點是承辦人不一樣,會交辦政風處查清楚,列管制事項。你覺得好笑喔??快去看精神科,莫名其妙。你自己說沒病,為什麼自己要起笑啊?怎麼呢~
作者:
MixCopy (Mix&Copy)
2016-10-26 01:17:00我記得1999會先問你電話,然後說把電話留給處理的廠商為的是要後續讓你確認是否已完工,你也可以拒絕給早期確實不會去留電話,也有可能是因為同一件申訴多次的應變方式,讓民眾持續去追蹤廠商是否有即時處理
看起來是沒所謂恐嚇阿 建議把文修改吧 避免無謂爭議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1:51:00這洩露檢舉人個資的事,各個縣市層出不窮,也都懲處了,還是一樣發生,台南市承辦人到底拿了廠商多少好處啊!甘願冒風險。
作者:
Or3 (new life)
2016-10-26 02:03:001999也太扯 乾脆設轉接直通廠商手機不是更快XD
作者: YOLULIN1985 2016-10-26 02:12:00
那就變成1999查號台了XDD
作者: robert53 (自由) 2016-10-26 02:13:00
上面說無不妥的,搞笑也要有個限度吧!
跟1985 87%像啊 說會保護申訴人幹結果最後連長都知道是誰打電話的啊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0-26 02:20:00民渣黨德政
作者:
Or3 (new life)
2016-10-26 02:36:00好想轉八卦!
作者: misheng 2016-10-26 05:02:00
不應該洩漏的
作者:
sch (扮鬼臉(‵﹏′))
2016-10-26 06:28:00真恐怖
作者:
kalapon (D桃)
2016-10-26 06:44:00處理人員應該沒有惡意 只是不知其中奧妙,檢舉噪音也是被擺了一道
1999不會知道承包商誰啦,興辦事業主管機關承辦人而已,還有不具名陳情的通常不受理,沒有不用回覆這種事正確處理方法是承辦人將問題告知承包商,承包商給答案後由承辦人自行回覆
作者:
Uzen (剛好路過的鄉民)
2016-10-26 07:09:00誇張 單位承辦人亂給廠商電話啦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6-10-26 07:18:00
居然有人可以連自己個資都不要了 顆顆
作者:
huuhuu (huuhuu)
2016-10-26 07:56:00有過經驗,確實會把聯絡資料 直接 給被投訴的單位。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16-10-26 07:57:00
不是要經過本人同意?
上面說無不妥的 是不是也支持勞工局把檢舉人資料給資方?
其實就只是老一輩的承辦人處理方式習慣全部都丟給廠商,並不一定是拿了廠商什麼好處,年輕一點的承辦人比較少這種情形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飛)
2016-10-26 08:53:00太誇張了吧 當個資法是?
參照個資法第2, 5, 8, 12, 15, 16, 28, 30, 31條規定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9:31:00承辦人一定常常洩漏電話,住址給廠商,剛好這次廠商87,打電話來罵檢舉人,以後留假資料就好,不然以後怎麼被車撞死都不知道.
作者: Ericfox (終將過去) 2016-10-26 09:37:00
誇張
打1999承辦人員不就是要協助幫忙嗎?然後市府又踢球過來給我們市民?那以後誰想打電話反應啊,讓承包商打電話給市民太誇張了啦,我不知道每年繳的稅市府到底有何做為
作者: a17831662 (LinHan) 2016-10-26 09:57:00
如果發生在某黨的縣市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出來辯解了
作者:
gfiba (b^___^d)
2016-10-26 09:57:00好誇張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09:59:00越來越沒人敢打1999,市府官員就更閒,那我們養這些垃圾官員幹嘛!
作者:
callling (柳æˆæ±)
2016-10-26 10:19:00很多出包跟志工.約聘有關。法律常識跟身份犯問題你也無可奈何。政府愛省錢。民眾也覺得公務人員都米蟲。
作者:
ylp272 (........)
2016-10-26 10:46:00太誇張
作者:
iam0718 (999)
2016-10-26 10:51:00我猜是承辦人懶直接給包商你的電話
作者:
mlda888 ((╭ ̄3 ̄)╭♡ )
2016-10-26 10:53:00誇張
大約6年前檢舉過一個很誇張的非法民宿,也被業者關切過癩神團隊真的好棒棒,你完全無法證明業者怎麼得到你的資訊,只能自求多福
作者: rockyais (小碩) 2016-10-26 11:00:00
賴神你敢嘴
作者:
mashmabo (馬修范恩SUCK)
2016-10-26 11:12:00台南市府真的是越來越隨便了..
作者:
regeirk ( )
2016-10-26 11:15:00幹 扯翻天了
作者:
k7p83n (薛斗)
2016-10-26 11:54:00這種事還無不妥 腦子進水來是政府派來的阿?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16-10-26 12:31:00
法律給你的權利你自己還不要,還怪別人在搞什麼,頗呵
作者:
jang99 (胖)
2016-10-26 12:48:00太扯 承辦人不是混就說的過去了
作者: slink93 (要有銅鋰鋅) 2016-10-26 12:49:00
說個笑話,台灣有個資法
我們家遇過1999和環保局將資料洩漏給被投訴者,結果對方找流氓來家裡嗆聲,真的是非常不合理…人民的權益到底在哪裡…到底有沒有正統的單位依正常程序來處理這種事情??
作者:
FloraYei (飛翔的羽翼 )
2016-10-26 12:56:00只有承辦單位的承辦可以直接跟陳情當事人聯繫,這是規定!如果是廠商跟你聯絡,表示承辦便宜行事,的確是洩漏個資。另外因為民眾打進1999,留下的意見對承辦單位來說,常常不是很清楚,所以承辦的確有需要去電跟民眾確認,或是先進行回覆,所以如果承辦打跟陳情人,不算洩漏個資,但是如果是廠商打,那問題就很大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6 13:13:00到底有多少檢舉人個資洩漏出去?不熟悉法令,這可以當藉口嗎?請承辦人該負要負的責任吧,不論是行政,刑事,民事責任。建議原PO依民法195條第1項向市府請求侵害隱私的民事賠償之訴。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6-10-26 13:33:00
果然資方守護神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6-10-26 13:38:00公家單位所有的檢舉都要留個資 就是假裝站在人民一邊而已
作者: rossihsu 2016-10-26 15:29:00
市府擅自把民眾個資給第三方非公家機關...這很嚴重耶
作者: a062693069 (東區拔辣哥) 2016-10-26 17:56:00
高調
作者: tygh7515 (pineapple) 2016-10-26 19:04:00
誇張
但是不留電話,承辦如何告訴你們,他事情處理好了?公務委外單位,也是幫市府做事,他代市府跟你說明,你不要,那乾脆不回好了1999有很多單位不回的很多,你不滿意可以慢慢等,承辦還有很多案要處理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即便公務機關依法委託非公務機關藉以利用陳情人個資,是否業依據個資法第9條規定告知應告知事項?講白話一點,1999有讓陳情人知道自己個資會被這樣用嗎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37:00
我寧願慢慢等回覆甚至自己再打回市府確認,也不想資料被傳給廠商,今天不是想刁難市府員工,我選擇市長信箱而不是直接報警跟求償,是希望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41:00
事情解決,也希望不要有人再受害,某些人檢討被害人的方式讓我感受到原來這是市府的誠意你說1999沒傳達清楚,現在又怪我電話沒講
真的造成您的利益損失,才能提出國賠,這樣先入為主好嗎?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44:00
不管如何,民眾聯絡方式就是不該給廠商
你電話要說明是要承辦回還是要廠商回啊不然承辦請廠商回,您又不高興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46:00
我的表達重點一直不在賠償或國賠,而是市府不該把個資給廠商,請勿模糊焦點,預設我就是想要錢
您寫市長信箱,市長也不會看,最後還是該名承辦和1999回你,市府有分工的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48:00
我也只想找到誰泄露我資料,制度是否有漏洞
作者:
EatAway (一直吃)
2016-10-26 20:48:00幫高調有夠誇張
我的意思也是跟1999陳情時,請指定回覆方式,不要廠商回又說是洩密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49:00
以後能不能保證個資不要流出,我的安全受到保障
市府有很多業務委外,請不要動不動說是洩密,主要是您的問題解決沒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51:00
所以大家要記得打1999會有廠商回覆
委外廠商是有造成您什麼身家安全受到危險,沒有就不算寫密吧所以大家要記得跟1999陳情要記得要去回覆方式,謝謝
少胡說八道了,公務員有保密義務,這跟是否受損害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53:00
市府到現在沒人跟我聯絡,您說解決了嗎
作者: evildistance (水色瀲灩) 2016-10-26 20:54:00
要等到我受到傷害才算洩密…算了我還是報警處理吧
我曾任市府約聘人員,我也有上過公文訓練,我也因為大量的1999跟民眾不理性選擇離開歡迎您找民代跟警方,祝您案件早日解決
我打過市民專線兩次,也都是為了馬路問題,但都是轉給承辦單位跟我回覆(而且1999接電話的人員也有告知我會轉給承辦單位),沒有轉給''施工廠商''過,真心覺得你這個太扯了
事出必有因,主要是廠商口氣不好,廠商口氣好,事情早解決打去1999抱怨委外廠商口氣ㄅ好的很多,承辦也只能打電話勸廠商很多民眾都說不是針對市府員工,等你氣出完了,約聘僱離職了,正職調走了,下一次問題還是一樣發生等您氣消了,您也忘了誰回您了民眾因為不相信政府去找民代,到了現場,市府承辦一解釋,民代助理點頭如搗蒜,很多事情只要打來市府問就解決
作者:
popaids (爆寶)
2016-10-26 23:18:00我之前寄信到市長信箱反映事情過,結果直接被忽略,連官方的回復都沒有……
有八成原因是承辦太忙,不然就是陳情的問題牽涉到很多局處還有反應的問題範圍太大或者意義太模糊,都會很容易晚回承辦也要跟長官問清楚才給回原po提及下班時,那如果市府承辦已下班,瞭解現場狀況的人不是廠商,請問是誰?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0-27 09:21:00太忙就可以違法洩漏個資嗎?什麼爛理由!
作者: N990082 (QQQQQQ) 2016-10-27 15:56:00
好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