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九月 勞檢裁罰件數暴增兩倍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2016-10-25
勞基法去年六月修正公布後,不少條文有變動且罰鍰提升,台南市今年一至九月勞檢違
規遭處分的業者家數,由去年同期的三五一件暴增至今年的一○二二件,其中延時工資未
依規定給付有二○九件約占百分之十五,比率最高。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雇主常在受罰後,才知道相關法令有新的規定,為讓勞雇雙方熟
悉法令及勞動檢查重點,勞工局今年下半年將舉辦八場法令宣導會。勞基法近期又有大幅
修正,例如雇主未置備出勤紀錄,其罰鍰額度將提升至九到四十五萬元,勞工局已擬好「
事業單位有關勞動條件之自主檢核表」,方便雇主自我檢核,避免受罰。
昨天剛好碰到勞工國定假日七天中的一天,王鑫基提醒雇主如讓勞工加班,加班兩小時
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若再延長工作時間在兩小時以內者,按平
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雇主若未依規定給付延時工資,一旦遭查獲,可處罰
鍰二至三十萬元。
王鑫基說,今年一至九月勞檢違規遭裁處的案件,以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最多,每件開
罰至少兩萬元。其次是未備置勞工出勤紀錄,以下依次是延長工時超過法定標準、未依規
定七日有一日休息與出勤紀錄應記載至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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