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0 21:16:17※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97BHVF ]
作者: jk70262 (呀)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掛] (有沒有鄉民好操弄?)台南告前東家詐欺得利罪被報復
時間: Thu Nov 10 21:14:55 2016
※ 引述《jk70262 (呀)》之銘言:
: ※ 引述《chben (酷兒雞精)》之銘言:
: :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看板: Tainan
: : 標題: [小心] 告前東家詐欺得利罪被報復
: : 時間: Mon Nov 7 23:07:07 2016
: : 案發地點:台南永康區
: : 案發時間:105/11/07PM17:30
: : 事由 : 前東家違法欠薪,叫我有種告他,我真的如他願,告詐欺得利罪;今天雇主設局叫我去領薪,我請大灣派出所,約在那交付,雇主不願意,於是帶了兩名員警前往,他們想辦法支開員警,之後就毀損我的車子前後輪,插了無數的洞,超級多孔超級大,連補的機會也沒有。
: : 健保局及勞工局還涉嫌包庇吃案,這就是台南市的私營企業環境,台南怎麼那麼資方黨?
: : 以上都報警了,還有什麼自保之道嗎?看來資方要來陰的了
: :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0 22:00:00擺明只想利用輿論 輿論要證據就嗆人去跟地檢要依照這個時間 我看根本還沒移送到地檢吧反正只要結果不如他預期的 就是黑箱吃案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6-11-10 22:05:00原文說健保局和勞工局吃案,好像還有公開承辦人員姓名
作者:
iamcnc 2016-11-10 22:15:00好亂啊 不過輪胎死無對證吧?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0 22:16:00原po可能萬萬沒想到壹電視竟然真的去採訪...哈哈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0 22:17:00一直在公眾論壇煽動 但是又不貼出關鍵證據
事主到底為什麼不把薪資貼出來啊,到底是做了幾天啊? 然後公司非法做了什麼事?為何要指責又不講清楚看得我好亂
作者:
forwhatZ (forwhatZ)
2016-11-10 22:24:00清德巡遊中,別吵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0 22:24:00你們別在自導自演了,年代壹電視黃記者,被你們害死了,根本自己解讀,你就等審判吧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0 22:26:00指控別人吃案,請你拿出證據你拿不出來還講一堆,這麼需要同情?
重點是我根本不認得那家公司,不支持你就變成資方了嗎XD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0 22:27:00反正立場不挺他的 就是對造 這種替人戴帽子的行為好棒棒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0 22:47:00想私了犯行,哪來跟工作天數有關?勞健保高領低報,虛報投保薪資,偷多少人勞退?犯罪的人都這麼敢嗎?
造謠?!看一下上面圖片(倒數6-7行),你自己發的文耶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0 23:00:00你看不懂嗎?是違法者要私了犯行的和解金,自己傷害又欺騙人,要四萬五私了犯行,別人之前的工作呢?沒了?騙來的不會甜美,毀了多少家庭?感謝違法者自行上來鬧,只會加速地檢署偵辦速度,也希望鬧劇早點結束,不要犯罪傷害別人家庭,都不會有這些有的沒的
原來地檢署會看ptt討論然後加快偵辦速度,長知識了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0 23:07:00違法者,自己有錄音檔,你要不要自行Replay???就等判決很難嗎?想挖證據,可以去地檢申請,合法很難嗎?
有請事主解釋一下「20w否則法庭見」是什麼意思?然後不站你的台就被你說是來鬧的,看了我也是醉了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0 23:19:00你別急,行政、司法是分開的,且健保會補罰單的,我不會再理你了,很明顯你只是想挖證據,就等合法程序,你急想知道犯什麼罪,國家會告訴你喊10W、20W、40W、100W,都沒意義,就看你自己犯行能自知傷害多少人?若喊4W5,再笨也會私了,因為可掩蓋許許多多非法,良心這東西沒了,老天給你家資產,卻用來剝削害人若連行政訴願行政訴訟都不懂,你是在說啥?去問問多少行政是需要訴願及訴訟,才會處理的,放下做壞事的心,很難嗎?
作者:
puorg (puorg)
2016-11-10 23:38:00這是資方來洗白的嗎?先抹黑打臭嗎?
我也是勞工,照道理我應該是站在事主這邊,然而當我看到事主自己說「20萬否則法庭見」時,我就覺得不對了,事主若覺得自己權益受損,大可去告資方我沒意見,但為什麼要說20萬那句?意思是說若該公司真的給事主20萬,事主就同意私了不用法庭見了嗎?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0:03:00下一篇:地方法院吃案!台南資方天堂~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0:09:00別擔心,違法公司鐵定會起訴,判重判輕而已,要對司法稍有信心,別擔心哦!還在20W轉圈圈?根本假意題,跟喊1000W意思一樣,就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作者:
kuojians (Jason)
2016-11-11 00:12:00某g笑死人,光一篇文章你就想幫台南勞工局洗白嗎?醒醒吧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0:17:00nlxxx,私了是違法公司提出的,硬要我喊出一個價格,我最初只說誠實信賴保護原則,該多少錢給月薪就多少給付,沒有要不工作要勒索錢,差太多了,相信jk70262可以好好去聽錄音檔喔!偽證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要再騙啥20W敲竹槓說法了,四萬五衍蓋犯行?會不會太羞辱這些年來被不法侵害的家庭及國家社會法益,保險是救命錢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0:20:00既然你聲稱 "許多被不法而受害的家庭" 有這麼多人,怎麼不連署一起告對造公司呢??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0:24:00jk70262你急了,絕對會送罰單的,誰告訴你訴願會過或不過?每張兩萬起跳,目前違法公司已確定10月份違法名單會放上勞工局網站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0:25:00再請教個問題,你說36年來因對造公司的不法行為造成許多家庭傷害,你在這36年應該認識許多被害者吧,總能團結他們呀??
作者:
Jax123 (Kenny5566)
2016-11-11 00:31:00雞排一份75,珍奶一杯50,封口費20w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0:33:00TCBK,你是現職勞工你敢嗎?你是離職勞工就有機會了,但你自己願意回來機率高不高?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0:33:00雞排漲到75,賴清德不用出來負責嗎?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0:36:00jk70262,你多慮了,當天錄音檔自己放來聽一聽,大石崩落,沒剪接的,完整收入,其他垃圾話噴多無益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0:37:00現職:當然是看情況,魚死網有時不見得破;離職:當然力爭到底這無須質疑; 至於你最後一句:但你自己願意回來機率高不高?本魯不才,不明白你的表述,是否能在詳敘呢?
作者:
Jax123 (Kenny5566)
2016-11-11 00:37:00化工油不用錢?生長激素又沒少打,才收你75塊算便宜的了(畏Y活C)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0:40:00你指的是要離職員工回來與你同一陣線對抗的意思嗎?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0:41:00竟然用化工油,下一篇台南沒有衛生局!哈哈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0:43:00TCBK,意思是,你現在有更好的工作生活了,你願意再回頭捅老東家?你現在工作的老闆會怎麼看你?傷敵一百、己傷一萬,這樣的事你願意配嗎?這就是違法公司敢違法的原因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0:44: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Jax123 (Kenny5566)
2016-11-11 00:45:00仗著有優勢,想黑吃黑ヽ(#`Д됩ノ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0:46:00好的,如果離職員工有些已有新工作,那的確會有忌諱在而不想出面;但應該也有尚未找到工作的,或許你能試試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0:47:00將白話一點:36年受害者只有你一個,但是有可能老闆才是受害者!封口機一台1千元,封口費不二價20w,雞排一塊75,賴清德快出來負責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0:48:00請教個問題,目前離職員工年資最長的是幾年(待業中者)?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0:48:00jk70262若十月有開單,你要怎麼捐?我這裏都已有開單的條項了,勞工局回函,一早你可以打電話去新營市府,把違法公司名報一下,他會告訴你,順便看你要怎麼捐
作者:
Jax123 (Kenny5566)
2016-11-11 00:49:00抱歉 剛剛漲價了= =要85塊ㄛ<3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0:55:00燃燒生命討論違法企業,全交給司法吧!連案發點影片都不願提供給警方,漬漬漬…不要助紂為虐,洗洗睡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0:57:00你快睡吧,妳拿不出證據,變成編故事比賽,都失焦了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0:58:00我燃燒生命求解答,不能富姦吖~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1:00:00放心啦 他等等又會回來噓的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01:00你問問勞工局10月違法,會不會10月立刻亮出?搞清楚。單子開了沒,心知肚明,不明打去勞工局,違法公司最近夯,連查都不用,他們會迅速跟你說有。還有你有關係跟沒關係,都是你說有就有沒就沒喔?我說也不是,那講幼稚話有何意義?護駕一晚,你有何對價,好處呢?若沒,你現在開立三四個戰場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03:00你可以先幫我解惑嗎? 不然我真的會睡不著請教個問題,目前離職員工年資最長的是幾年(待業中者)?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1:06:00T大,認真回你,才上班幾天,可能連電燈在哪裡都不知道,你問他最年長做幾年是要這麼答啦,給條路走吧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07:00他不是做36年嗎? 不然怎麼一直說36?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07:00編輯刪了我的文,我說三條有開,但還有幾條沒開[沒開立的吃案明顯],你上頭編輯槓掉是…,何必編輯別人的?要證據公家單位都有,你有電話吧!伸手牌,想看底牌,法院有TCBK,這公司開業36年,裏頭員工透露擅意把薪水拆季發,兩三次了,今年初故態復萌,有員工家計撐不了,被迫自行離職,這樣你懂不懂?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6-11-11 01:12:00請教一下,你是上班 3天還是 36年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12:00哦…那你也被拆到了薪水?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14:00jk70262謝謝你對違法公司的愛戴關心,電話一早打給新營市府勞工局楊承辦,僅有一個人姓楊,會什麼會知道怎麼自己查有無違法開立,不用人教。靜待司法還公道,不是當事人,不懂被迫扣壓薪水近1/3的痛,你的薪水要不要不簽約直接每月扣掉1/3?三個半月再來跟公司領?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1:20:00公司如果違法被懲處當然應該,但是根本不是你講的健保局勞工局吃案,你提出指控又不提出證據,天花亂墜講一堆!以後自己當老闆吧,不要再害人了!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20:00先別管有沒有開罰,你能在解惑嗎? 他們都說你做3天是真的嗎?
到底做幾天啊哈哈哈路過好想知道還是做幾天不是重點哩?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1:22:00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24:00勞基14-6要在知道違法時30天內提出異議,否則視同權益睡著,默許,還在什麼3天,36年?高領低報清楚明白,上開薪水只有四條,本俸、職務加給、伙食津貼、全勤,依法要全數申報,沒有機會上述項目是非經常性薪資,可以了嗎?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6-11-11 01:24:00首夜推爆的民氣不復再呀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1:25:00你還是沒回答你做幾天?可以幫忙解惑嗎?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1:28:00結果貼了法條 還是沒把自己的薪資單貼上來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28:00gypao自己公司幹什麼?要很清楚啊!問我?前輩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28:00所以你求償20萬是精算過的傷害損失金了嗎?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32:00去三天,你有事嗎?自己工作的地方你不曉得?上班第一天就要納保正確數額,你不懂喔?沒給薪水條也不給銀行轉帳的公司,你很清楚,何必讓自己公司手法曝光呢?要曝光就不要拿掉別人文字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32:00畢竟3天跟105天,我想這天數差別蠻大的,所以你求償20萬是用哪個天數計算??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1:34:00其實我在猜啦,公司開了36年,剛好在第36年有一個叫j大的好不容易面試上公司,不知道什麼原因只做了3天,這位j心裡非常不爽,展開了法條之旅,陪葬者,台南勞工局跟健保局,編完了!(我也好想要20萬喔)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34:00開幾萬是不想被私了,而且硬要私了的是違法公司,自己硬要別人拿錢,放棄追溯
原PO:私了是違法公司提出的,硬要我喊出一個價格,我最初只說誠實信賴保護原則,**該多少錢給月薪就多少給付,沒有要不工作要勒索錢,差太多了**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40:00畢竟3天跟105天,我想這天數差別蠻大的,所以你求償20萬是用哪個天數計算?? 幫幫忙解答,以後說不定本魯會遇到……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41:00TCBK,資遣費,法律有公式的,根本不可能要多少有多少,我也一再聲明要公司照合約走,沒同意拆帳延付105天,那是他們硬要塞給我封口費,我喊十萬超過都是沒意義的,就是不可能和議,只要合法工作權,沒要額外的錢,他們不要,破壞我原來的工作及重新找工作要負擔的資本
原PO: **四萬五衍蓋犯行?會不會太羞辱這些年來被不法侵害的家庭及國家社會法益**,保險是救命錢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44:00哦哦,所以是3天薪資要延遲105天後再支付的意思嗎? 然後你要求這中間等待過程所損失的,大概10來萬這樣?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1:44:00不對唷 他說扣掉1/3 所以他有一天的薪水會延遲105天如果以本國最高利率來算19.9% 大概損失接近7%的利息诶以一天兩千五的薪資計算 我們的大大損失了170元損失170元 當然要跟他求償個二十萬阿 不然對不起天地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1:49:00這間公司今週刊一定要去採訪一下,照原po自述延發薪水105天,竟然公司還可以開36年...
引述原PO在同一段陳述裡的兩句話,請問3個問題:1.你前面說私了是公司提出,你認為該給多少薪水就給多少,但差距太大。然而你在後面的陳述說4W5想掩蓋犯罪事實,太羞辱。所以這筆錢到底是應給付薪資還是封口費?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1:54:00gypao做資方的要有良心,自己幹啥壞事自己知道,檢調有其他人被拆帳的證據,105年1月至今多少人,被迫離職?你自己要不要三分之一薪水不要領?違法公司不要再來殘害勞工市場了,善惡終有報,刊登偽造518人力銀行月薪廣告,何必騙人來呢?想只給三萬二就寫三萬二,自然有那個等級的人要做,用刊登不實的廣告,發不實的電子聘書,永不用接受法之約束?不違法很難嗎?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6-11-11 01:54:00去爆料公社爆算了
2.如果是如後者所述之封口費(因為你也一再強調不能掩蓋罪行),那請問您既然認為侵害36年勞工之權益,為何不拒絕報價,亦或是報一個您認為與36年以來勞工損失權益相符的金額,為什麼是20萬?3.那如果對方答應20萬的請求,請問在什麼基礎上您可以代表36年來受侵害之勞工收下這筆錢?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1:56:00各位看倌,本魯要去爬山了~最大疑點的day數已經有跡可尋嚕,用心良苦 吖~~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00:00Lesxxxc:答案簡單當初只求照約定月薪45000元以上走。而違法者只想丟四萬五封口費叫我走,還有一家老小要養,別人原本因為相信你,好端端的前大公司沒待了,又要因為被騙而失業,別人家是你的玩中物嗎?過份~。裏頭幾位待較久的員工說,很多人因為此點薪水嘎不過而離職,騙來的果實不會甜美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2:02:00105天是延遲給付薪資3天的限期! 記得筆記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06:00Lesxxx,光我個人的損害就很接近20萬了,我上一份工作辭職相信他的損失,再者重新找工作,你能保證我多久內能找到我上上份那麼大而穩定的公司呢?之前大公司因為做久了身體會壞掉才想換環境,誰知道來一個剝削員工而獲利的非法公司?TCBK,勞基14_6,限期是30日內,你還是不懂,還卡3天36年105天
那依您意思,您所請求的20W為應給付薪資加上您所認為的損害賠償。這部分可能要先請您提出證據,不然吵的臉紅脖子粗也沒什麼用,因為旁觀者只能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另外我認為既然您請求的是自己之薪資權益,毋須一直提到36年來所犯惡行超過4W5,因為根本沒關聯性。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15:00Lesxxx,若違法公司還真塞20萬來,我就得好好找較適宜的工作,不要再被騙了,誰都不能保證下一份工作何時來卻要因為別人違法,家庭受到斷炊,其他人的利益被損害,他們不敢站出來,總要有人承擔,而代價就是生命安全Lesxxx,若違法公司還真塞20萬來,我就得好好找較適宜的工作,不要再被騙了,誰都不能保證下一份工作何時來卻要因為別人違法,家庭受到斷炊,其他人的利益被損害,他們不敢站出來,總要有人承擔,而代價就是被毀損間接恐嚇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2:16:00統整:事主因對造公司面試時答應給予月薪4.5w up,但對造公司可能因事主職場能力從而調降薪資,事主心生不滿,於是拿千大公司的得益要求對造公司做為賠償,開始一連串法律攻擊要求調解,對造公司只願意支付一個月4.5w(因事主只投保3天)想息事寧人,但事主依舊不願和解,於是產生破局結果,尋司法判決~ 以上!我不是不懂,你看不出來我在撈魚嗎? 你已經被情緒駕馭理智,實為不妥,祝福你順利~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23:00Lesxxx,你有想過違法公司的同樣手法,非法利得大於行政罰法或其他賠償的問題嗎?傷害弱勢家庭更是可能害死別人一家人。不要做壞事傷害別人,哪有後頭衍生物?一再強調,最初一再訴求,按照刊登月薪走TCBK,你再慢慢編故事,什麼能力不能力,報到完成程序都跑完了,也還沒站上崗位,何來不如預期而降薪?去跟法官說。且其他非親戚者也都被拆帳,我會記錄ip,id,有機會,可以作證喔y者真y,公司違法跟樂透沒強關連,但公司違法對失業就有強關連,可以去跟主子領500了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2:35:00你在請誰找哪個主子領500呢?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35:00jk70262原來是法院常客,厲害厲害,跟你主子領500,明天還要去永康工作的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2:38:00原來養雞場出來的爆發戶……果然……與眾不同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41:00jk70262我說你要去永康工作,我沒你那麼厲害,常去法院耶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2:45:00<什麼能力不能力,報到完成程序都跑完了,也還沒站上崗位>繼續筆記-3天!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2:47:00不過 放心啦 認罪大概判一兩個月 三萬 六萬就ok der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49:00jk70262,好呀!就有請違法公司認罪,結案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2:50:00彰化的小吃也蠻多的 希望你會喜歡崩潰到自爆的 也蠻好笑的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52:00jk70262你要對號入座嗎?你自己說拿人錢的,你應該是老闆股東的料,假如這不是讚美的話,才是造謠。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2:53:00都指名我的id 要跟主子領五百了 顆顆沒關係啦 之後偵查庭 很快就簡易判決了 大概半年內吧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56:00jk70262原來被迫離職,跟失業在法律上,沒因果嗎?這可能常跑法院的人規矩,筆記!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2:56:00你覺得有去打民事官司阿 狀紙寫一寫和裁判費阿失業還要前公司補貼你幾個月的薪水 不會去請失業給付嗎更不服 你不會去調解 之後再打雇用關係確認?所以白話就是 公司讓你失業 所以要養你到找到下份工作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2:59:00主子,凡事願意給錢的都是主子,爸媽丈夫妻子老闆顧客朋友……,沒人當過主子?這才顆顆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3:00:00隨便找個鄉民去看 都曉得領五百的意思 再坳吧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3:01:00東區東區,東東東區仁和仁和,仁仁仁和(很客氣了喔!)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3:04:00jk大,真好心,你關心的程度異常,把孝心放在你父母上,管到別人家到那麼透,你也太熱誠了吧!奇琶,還有刑事、民事、行政裁罰,要怎麼走都有規則,不行退件駁回,也都照規矩,謝關心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3:06:00那個裕~ 那個裕~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3:26:00誣告罪須要虛構事實 你的確指名我id 說我要去領五百呢就這麼點程度就想要辯駁了 哈哈哈打官司不是複製貼上法條就會贏的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3:35:00慘了google一堆我說的領500,定義耶!快去a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3:36:00不用急 傳你大概也一兩個月後了 你有的是時間想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2016-11-11 03:43:00我好急喔!原來這是310-2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11-11 05:41:00
快笑死我了 XXDDDD
作者:
SUBE ( )
2016-11-11 07:49:00轉這篇文看不出要表達什麼? 比較期待最後的司法判決
作者:
gypao (CLUV)
2016-11-11 08:08:00丟臉啊,指控一堆,拿不出證據!以後自己當老闆吧,不要再害人了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8:13:00水桶他 等等又變成 台南板黑箱水桶 資方天堂
作者: vovo0938 (孤獨是會上癮的) 2016-11-11 08:15:00
卡雞排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8:16:00早耶,我起床了,那個那個東區真的不大,裕那個裕那個很好路過欸~聽說有個3天要吉我??
作者:
jk70262 (呀)
2016-11-11 08:22:00他要吉你 首先他會被檢察官問這篇文章的矛盾他自己前面的發言 才讓你有適度評論的空間 根本告不成對於可受公評之事 適度評價者 不罰
作者:
shyofly (shyo)
2016-11-11 08:58:00看完滿佩服跟他號一個晚上的大大們 看完我還是覺得好亂
給原PO,非法利益大於行政罰這個大家都知道,所以ptt上許多人不是都希望可以修法罰高一點嗎?不是要替資方說話,而是您主要就是要爭自己之權益(您所認為的),實在沒有必要一直強調過去36年來怎樣怎樣,因為您沒有要為受害勞工做什麼,您即便贏了,受害勞工依然無法拿回自己受損之利益。
作者:
shyofly (shyo)
2016-11-11 09:00:00jvxxxx是掌握什麼樣的證據可以公開在ptt說對方是公司的人?如果還在可以明確回答一下嗎
況且再說了,我想您第一天發文,我馬上在下面推幫高調,臺南版的鄉民也在很短的時間內讓他爆。大家不是不幫忙,而是在有新說法新證據出來之後希望您提供可以反駁的證據。而不是一直牽扯無相關的東西(36年來的罪行,你為了這個辭掉大公司等等)。
作者:
SUBE ( )
2016-11-11 09:29:00我只看到兩邊,各說各話,無法判斷對錯,比較期待司法判決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09:32:00喔~新的問題請教事主,當時是怎麼離職的,自己離開還是被炒?
作者:
SUBE ( )
2016-11-11 09:34:00但你回文語氣,讓人看到一半,就想END。 想看最後判決結果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6-11-11 09:43:00光看這串文就覺得事主要不到什麼錢 白忙一場罷了
作者:
jr570952 (重溫學生生活)
2016-11-11 10:14:00台南劉文聰:順我者生,逆我者亡
作者:
kuojians (Jason)
2016-11-11 10:25:00拿雞排比勞工局,可憐
作者:
TCBK (喲妞妞)
2016-11-11 14:14:00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6-11-11 17:01:00這......樓上,真是好大的八卦
作者:
ray3088 (ray)
2016-11-11 19:38:003天20w 有夠狂
作者:
victorfm (瀑 布 的 季 節)
2016-11-11 21:30:00嘖嘖,這年頭真的什麼都要查證。這種造謠不知道這能不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