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an007 (大橋哈孝遠)
2016-11-16 01:55:00最基本的休息都凹了 還有什麼好說的
雖是代PO,但也只能給噓了~ 期望您<下次>創業更進步!
其實老實說重點是心態跟有無同理心,今天被吉後就照勞基法,但日後若有爭議,店裡其他員工堪憂啊,大家可能工作也沒啥向心力跟衝勁
作者: godloveit (寵物界的霸主) 2016-11-16 02:06:00
如果要以草創時期來帶過,我也是醉了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6-11-16 02:07:00這種最基本的事情 還沒準備好 開什店當什麼老闆阿
今天如果不是原po有這個勇氣巨細靡遺的po文(思路清晰),你們會檢討自己嗎?今天如果說你們自己的兒女在外面工作受到如此對待,換做你們會怎樣?莫忘初衷!人總是永遠學不會謙卑!將心比心吧!
來不及了,絕不會去消費的,也會持續告知周圍好友別去,什麼都不懂還想出來開店?
能公開道歉承認錯誤很棒。希望可以保持這樣的心態面對離職和在職的員工,加油
我是SUBWAY的愛好者,幾乎每兩天吃一次,看到這篇只好繼續支持成大/民族店 東寧店掰掰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6-11-16 02:24:00省小條,開大條。該給就給,都有錢可開店了
除了原PO以外,希望老闆能認真的思考自己真正的錯誤
作者:
bbluejay (哈尼捏捏捏~)
2016-11-16 02:28:00已臉書廣發拒吃文了 因小失大 何必~
畢竟被辭退的不只原PO,我想原PO發文的用意就是在於請貴老闆往後能夠善待自己的員工,事業才能長久
作者: mhtvpz 2016-11-16 02:36:00
滅火失敗GG了
作者:
QkooQ (對不起,小意外)
2016-11-16 02:36:00來不及及了,真的
作者:
gfiba (b^___^d)
2016-11-16 02:42:00上了新聞才願意道歉,沒上新聞的呢?
作者:
hua210472 (天氣涼了)
2016-11-16 02:51:00勞基法都訂在那 什麼叫草創事業 經驗不足 不懂就照規定
作者:
csiebbk (菲爾)
2016-11-16 02:54:00代po一樣罵。親上火線再說。
作者:
csiebbk (菲爾)
2016-11-16 02:55:00人家花多少力氣舉証,你用九牛一毛的代po?
作者: jack7872309 (南榮) 2016-11-16 03:23:00
一句草創了事?大家都說第一次就沒事了?準備第二次創業吧!
看完這篇再去看原po那篇所有聊天記錄還是很氣subway東寧店的FB粉絲頁被灌爆了
需要人家準備這麼齊全的資料來打臉你,還得把事情鬧大才肯道歉,東寧店掰
作者: kutturt 2016-11-16 03:55:00
最基本的勞基法就是要遵守,被踢爆才來道歉粉飾太平?會完全抵制這樣的店
事情鬧大了、上新聞了才出來說明道歉,如果沒鬧大不就是員工吞下去? 呵呵呵 慣老闆嘴臉
第一點:以後一定依照勞基法 第二點:從過去到現在均依照勞基法.....你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JYTM (殘戀遠空)
2016-11-16 04:13:00拒吃了,也會通知別人拒吃
作者:
bluexox (hahaha)
2016-11-16 04:15:00已自己的觀點的法律吧ㄏㄏ 拒吃讓它倒
關於妳聲明的第2點 是拿鍋來配蓋嗎? 原po也沒說假不能請啊 是妳事後諸葛在那說人家排班多無法配合人家的班才革職她的不是嗎
妳聲明的第1點 原po也沒說到4小時就要休息半小時一事吧 看起來妳早就清楚勞基法了是不是?
作者:
worf1128 (老二歪一邊)
2016-11-16 04:21:00紅的喜氣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6-11-16 04:22:00經驗不足就會凹別人了 那經驗足時不就更不得了?!
作者:
SUBE ( )
2016-11-16 04:32:00勞基法是最基本的待遇,這樣還能凹?
作者:
bluexox (hahaha)
2016-11-16 04:48:00作者:
seeecho (草頭荳)
2016-11-16 04:48:00原po體諒老闆是新開店,很忙很亂配合著也都沒休息,但換來的是什麼?手殘推到
作者:
Runna (團子翔翔)
2016-11-16 04:49:00草創期辛苦的事就該自己扛,要分散出去卻不照規矩走就是抵制
作者:
bluexox (hahaha)
2016-11-16 04:58:0021樓昧著良心說話小心有報應^^先在此祝福他了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6-11-16 04:58:00最討厭這種開店初期先找一大堆人再慢慢淘汰不需要的作法
bluexox大 你截圖那個應該是這篇文第一個推的那位吧XD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6-11-16 04:59:00你當別人找工作都不需時間?連需幾位員工總部都沒告訴你嗎
作者:
hotqqa (小呆)
2016-11-16 05:07:00囂張三小啊
作者:
bluexox (hahaha)
2016-11-16 05:09:00Y大我還很認真數了21次呢XDD
作者:
jimmy508 (ppt.cc/W4H2)
2016-11-16 05:10:00沒有限制員工休假是一回事,你事後栽贓人說排假太多是這個要道歉吧,不要瞎扯蛋了
b大 XD10/17開幕到現在也一個月了 這自己送給自己的滿月禮開心嗎?x縥姐
垃圾老闆,擺明故意行為還裝傻,勞基法是當老闆前就該知曉的,如果只是犯一兩條還可以說第一次當老闆不熟馬上改進,幾乎條條違規,連員工都鉅細靡遺的告知問題了還硬要搞,說難聽點連員工都比你做老闆的懂法了,像你這種人當老闆真是員工不幸,會壓榨員工節省成本的老闆,下一步我看就是壓食材成本了,你這種行為應該綁在電子花車上遊街示眾讓市民知道你多可惡,我會幫你廣發事蹟,剛好給其他台南慣老闆來個殺雞儆猴,就算台南勞工局跟空氣一樣,只要民眾跟勞工意識抬頭,一樣一次給你倒;一般店租約簽期大多一到三年,好好享受這段時間的虧損吧!
作者:
jiqoo (抓抓)
2016-11-16 05:52:00濫透了,藉口一堆啊
作者:
x90050 (翔雁)
2016-11-16 05:53:00要別人給你改善的機會,那你給員工機會了嗎?
作者:
GSHARP (Mr.Q)
2016-11-16 05:57:00yeah 幸福無價 反正也沒有勞工局
作者:
rainbee (Rain)
2016-11-16 06:05:00安安,出走不送~
作者:
uno1229 (翹翹板的兩端)
2016-11-16 06:07:00我會進去看你一次,記住你的嘴臉,以後你每開一家店就拒吃一次,永遠都讓你在草創期就好啦。
作者: maylin57 2016-11-16 06:26:00
你現在是想說 共體時艱嗎wwwww
證據確鑿還要硬凹草創期,令人反胃。我一定力勸親戚朋友同事抵制貴店。
作者:
zn5436 (豺華)
2016-11-16 06:37:00gg
作者:
Uzen (剛好路過的鄉民)
2016-11-16 06:50:00鬧大了 才知道錯
作者: rockmanleon 2016-11-16 06:53:00
拿草創當藉口,明明勞基法就擺在那裡,屁話一大堆。沒本事開店理由一大堆,今天沒人爆出來你不就繼續玩下去
作者:
papta (odain)
2016-11-16 07:03:00都是要發現苗頭不對才要出現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6-11-16 07:10:00
不用代po了 準備倒店吧
真的理由一堆,幹嘛不直接面對員工說!一定不會去那間分店!
作者:
QkooQ (對不起,小意外)
2016-11-16 07:40:00FB粉絲專頁關了
作者: IWNS 2016-11-16 07:41:00
這嘴臉
作者:
wangyb (人在這裡)
2016-11-16 07:50:00凹員工的經驗值應該快滿點了吧
作者:
tico3011 (不知道有不知道的幸福)
2016-11-16 07:51:00你創業初期你家的事吧? 創業初期就可以亂凹員工那殺人放火不就也可以說自己第一次殺人放火 請多包含?
作者: ewq127 (RYO) 2016-11-16 07:55:00
哈哈
作者: bear123 2016-11-16 07:55:00
剛創業應該要更注重這些規定,都當老闆要謹慎些
作者:
sjie3212 (陰天的向日葵)
2016-11-16 07:57:00第一點講什麼未來會執行,現在為什麼就不能開始,這還好意思在第二點說本店依照勞基法,你已經自己打臉了還不痛嗎?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6-11-16 08:03:00避重就輕啊....
作者:
pccuupway (Chickenfoot)
2016-11-16 08:04:00不知道台南還有多少這種公司....人生好難
作者:
opheius (雙子寶寶)
2016-11-16 08:15:002沒壞
作者:
tackcalb (tackcalb)
2016-11-16 08:15:00不會替員工著想的老闆,現在才來做這些有什麼用?
作者:
zzzaqoo (瘦司)
2016-11-16 08:17:00東寧路看來又要多一個店面了,嘻嘻
作者:
JOJOttt (嬌嬌打天下)
2016-11-16 08:18:00zzzz
作者:
KIL (K)
2016-11-16 08:19:00反正解釋再多,也不會去消費,感覺很差
作者:
ap4318 (gorockboy)
2016-11-16 08:21:00這種大概又是po文低姿態,私下又是另一個嘴臉人到了這個年紀會真正反省的應該不多了,只是趕快出來設個停損點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6-11-16 08:37:00創業初期就可以凹員工喔 如果沒po上網 是不是就凹更爽
作者:
iAmPtt (Ptt是種信念)
2016-11-16 08:37:00等倒店吧 爛老闆 臺南有妳這種人開店真是在地人的不幸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6-11-16 08:38:00支持提到支持提告倒的時候再通知我一下我來PO版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6 08:47:00閉嘴拒吃囉叫店主錄道歉影片啊
作者:
exp030a (栩栩)
2016-11-16 08:48:00這種老闆心態真是要不得,以為把人都資遣走,後面新人就不會發現有漏洞嗎?當員工都白癡?要員工共體時艱然後再一腳踹開,事情爆出才擺低姿態道歉撇的乾乾淨淨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6 08:48:00台南人有骨氣點啊不要當白癡繼續挺,腦巴消費者,幹
希望你能吸取教訓,若對員工的態度依舊不改,別說是第一次了,就算是第十次也會引來相同的結果
作者:
LeoSmith (我把眼淚化作星辰)
2016-11-16 09:00:00草創初期不是更應該注意法規?
作者:
st49002 (實戰就變白痴了)
2016-11-16 09:01:00守法不分創業初期或已上軌道,既然已經被員工質疑勞動條件受損,那就該檢討並且找尋專業人士諮詢、討論,而非片面強壓,指摘旗下的勞工「愛計較」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6 09:01:00資方回覆,繼續挺囉,好資方,台南之光台南消費者不要那麼犯賤
作者:
skykey (KT)
2016-11-16 09:03:00員工受欺理所當然,老闆犯錯輕輕帶過。標準寫照!一起抵制吧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6-11-16 09:04:00原來草創是讓你合理違法的理由?不講這句還會稍微認為你有誠意
作者: sharon1225li (陽雋) 2016-11-16 09:10:00
慣老闆嘴臉難看
作者: gs7er (aiueo) 2016-11-16 09:11:00
第一點就失敗,不守法還能牽拖,且誰知道你的以後是多久
作者: marykate (m) 2016-11-16 09:11:00
連兼職人員都要凹,你草創辛苦,你有體諒跟你一起打拼的員工嗎..差勁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11-16 09:21:00滾蛋啦~!!還草創哩。你準備倒一倒吧
作者:
wexxn31 (?)
2016-11-16 09:28:00傻眼
作者: gs7er (aiueo) 2016-11-16 09:36:00
看完新聞原文真讓人憤怒
作者:
Kavee (Kavee)
2016-11-16 09:40:00有回跟沒回一樣,整篇都在缷責
作者:
yuwenoo (金)
2016-11-16 09:46:00倒
作者:
Kyo824 (Kyo)
2016-11-16 09:47:00偷竊都知道要自訂十倍到百倍罰金,假冒優惠票也是要罰錢偷員工薪水的老闆請不要發個文就沒事了
作者:
Kyo824 (Kyo)
2016-11-16 09:51:00sorry,按錯補噓
作者:
h821231 (bombshow)
2016-11-16 09:59:00爛死了 不想給就別請員工 慣老闆無誤
作者:
Kyo824 (Kyo)
2016-11-16 10:00:00東寧店跟成大店差沒多遠,呼籲想吃subway的請不要去東寧店
作者: nightyes (蛤?) 2016-11-16 10:23:00
被噓爆我也是很遺憾
作者: aakira (古小玉) 2016-11-16 10:23:00
您這樣糟蹋認真工作的人,很不ok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16-11-16 10:34:00一定是關起來避風頭
作者:
kame1130 (kameda)
2016-11-16 10:35:00不要再讓別人笑我們台南了
作者:
xaxa112 (討厭下雨天)
2016-11-16 10:38:00不會再去東寧店消費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16-11-16 10:39:00沒噓到,補噓
作者:
HoOLi (狐狸糊塗)
2016-11-16 10:44:00好可怕
作者:
kuojians (Jason)
2016-11-16 10:46:00資進黨的中小企業,挺住阿
作者:
ZAFILA (白野豪)
2016-11-16 10:49:00你們家倒一倒算了 拒買拒吃 慣老闆
作者:
neihu00 (00)
2016-11-16 10:52:00只好以不消費、勸親友不去來抵制慣老闆!
作者:
ZAFILA (白野豪)
2016-11-16 10:53:00你要不要叫你家慣老闆 來看看臉有多腫
作者: uuesun (c8 ) 2016-11-16 11:01:00
所以呢?你就是欺負員工啊!不按規定來還那麼多理由
作者: RainMai 2016-11-16 11:17:00
如果給不起該給的,真的就不要創業吧
為什麼台南人這麼拗?真的不懂都當老闆了還要這樣欺負人?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6-11-16 11:23:00鬧大才肯跳出來啊 ?
作者: masteryei (阿乾) 2016-11-16 11:31:00
噓一個
作者: p300 (pp) 2016-11-16 11:34:00
倒閉吧 哈哈哈
作者:
conceal (hide)
2016-11-16 11:35:00草創就要紅的喜氣
作者:
asuna147 (新同學波波)
2016-11-16 11:40:00粉絲專頁怎關了.. 避風頭?
作者:
ZunHong (今晚打老虎)
2016-11-16 11:46:00難得看到資方出來道歉喇 不過不是這樣就沒事很多人都是過來人
作者: ortan2030 (2030) 2016-11-16 11:55:00
當我們是小學生? 如果原po沒報出來就不信會道歉 !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6-11-16 11:57:00拒絕消費
作者:
s0993569 (carolan)
2016-11-16 11:57:00紅了
作者: ortan2030 (2030) 2016-11-16 12:00:00
23:00後不給薪是怎樣? 老闆自己收店?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6 12:07:00拒絕消費,幹
作者: editim 2016-11-16 12:15:00
藉口一堆 工三小
作者:
ismugi 2016-11-16 12:17:00拒吃,凹員工休息時間還要不要臉啊?誇張
之前事情未爆發前去過一次、生菜都黃黃的、從此拒絕往來戶
作者: onion0905 (陳小蔥) 2016-11-16 12:22:00
必噓無誤
作者:
zanwu (dounia)
2016-11-16 12:25:00拒絕消費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6-11-16 12:34:00最美風景
作者: a35551413 (yun186582) 2016-11-16 12:39:00
草創就當慣老闆?何況這是態度問題跟草創有什麼關係
作者:
cloudccw (.....)
2016-11-16 12:43:00粉絲團都關了是吧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1-16 12:44:00開業過忙根本不是理由!WTF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6-11-16 12:49:00此生絕不消費
作者: BigCat 2016-11-16 12:52:00
幫補刀
作者:
mra2284 (mm)
2016-11-16 13:06:00老闆邏輯好像滿差的 加油唷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6-11-16 13:20:00作者:
Go2 (勾兔)
2016-11-16 13:29:00關FB是因為要避風頭嗎 哈哈
作者:
fall7213 ( 幸福的每一天~)
2016-11-16 13:42:00看完爆料文整個不爽
保護弱勢是人性本善;但是自以為給予機會的維護已經犯罪的犯人就是假仁慈了=懦弱奴跟21f有87%呀
作者:
ngamb (幸福到爆炸)
2016-11-16 14:08:00除了噓,還有更好的選擇嗎
作者: fnb10803 2016-11-16 14:32:00
真誇張
作者:
lihxiao (lihxiao)
2016-11-16 14:46:00掰掰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11-16 15:56:00掰掰 沒錢賺了哭哭喔
作者:
OnAero (人生何處不嗆嗆)
2016-11-16 16:07:00人家辛苦上班 你凹人家鐘點還說人愛計較?要不要臉呀
10/3、4這兩天,原po說致穩店打卡機有問題以致於新卡上沒有這兩天鐘點數,妳一個老闆硬要員工去跟致穩店接洽?妳自己都不會說妳再去了解一下?擺明就是在賭那張舊卡會不會再出現啊,是不是?代po完就射後不理了嗎?以為po完這篇就可以全身而退?
拒吃 嘴臉太噁心凹人家工資還說人家愛計較 真的很誇張
作者:
LQC (果凍)
2016-11-16 17:12:00拒吃
作者:
gfd012b (阿詹)
2016-11-16 17:29:00一句道歉能彌補前面所違法的事情?等著開罰跟拒吃吧
哇靠這邊推那邊五星的 這麼惡劣還想帶風向Zzzzzzzz
作者:
a4107w (亞瑪蘭斯)
2016-11-16 18:27:00態度有夠爛的,大概是吃定我們拿你沒辦法吧= =
作者:
iamcnc 2016-11-16 19:05:00因為FB早被幹爆了
作者:
bluexox (hahaha)
2016-11-16 20:01:00可以去google map 店家發評論拒吃
作者:
sept1 (sept)
2016-11-16 21:24:00怎麼辦 我覺得是拒吃所有的店 讓台灣的慣老闆知道 別這樣
作者:
jo66 (唱歌土撥鼠)
2016-11-16 21:42:00虎爛
作者:
yiangel (不要買最便宜)
2016-11-16 22:13:00真的知道什麼是勞基法嗎?!
作者:
james21 (天佑臺å—)
2016-11-16 22:37:00我聽你放屁,你這種人會改?我呵呵啦!!!
作者:
XXuu (金魚)
2016-11-17 03:34:00絕對不會光顧
作者:
selfhu (水管爆了)
2016-11-17 04:06:00抵制你,掰
作者:
leonian (......)
2016-11-17 11:35:00慣老闆 預祝妳生意長紅不要很快就倒店喔! 加油 ^ ^阿不好意思!打錯! 是好老闆 :))))如果沒辦法遵守勞基法就不要請人 從開店到關店都自己做吧~ x臻姊 :))))
作者:
MIT321 (台灣製造)
2016-11-17 11:43:00你一定沒當過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