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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igo (lamig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維冠倒塌案今下午宣判 最重判5年
時間: Fri Nov 25 15:34:48 2016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維冠倒塌案今下午宣判 最重判5年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今年2月倒塌案,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台
南地方法院經過7個月審理,預定今天下午5時宣判。
法界人士認為,維冠大樓倒塌案造成115人死亡,法官應該會判處林明輝等人有罪,尤其
是林明輝,他的行為明顯「偷工」、「減料」,犯後態度不佳,矢口否認犯行,應該會判
處重刑。
但林明輝等人涉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無追溯期問題,最重可判有期徒刑5年,南檢
起訴時,雖然建請法官量處最重刑度,但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就是判5年。
該案5名被告分別是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64歲)、建築師張魁寶(63歲)、鄭進貴(
63歲),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58歲)、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
52歲)。
檢方認為林明輝等5人的犯行,可用「偷工」、「減料」論述,「偷工」部分,由於梁柱
接合處必須用層層箍筋鞏固,但建商嫌麻煩,「偷工」處理。
「減料」部分,建商為省錢降低材料強度,例如以中拉力鋼筋取代高拉力鋼筋,造成拉力
強度減少約三分之一。建商林明輝為讓店面賣像好,擅自打通A、B棟1至4樓隔間牆。
檢方主張,建商為了增加樓地版面積,提高銷售獲利,打通隔間牆,但變更設計後卻未補
強結構安全,導致建築物耐震強度不足、韌性降低,才讓維冠金龍大樓遇上中小型地震即
倒塌崩毀,傷亡慘重。
7個月審理期間,被告律師與檢方就建築責任論戰,被告律師團認為,檢方不能以現在的
防震標準去看待過去的舊建物,5名被告則互推責任,認為不應該把建物缺陷,加諸在自
己身上,被告林明輝甚至認為他是包商,工作交由下屬分頭處理,責任應由他們負責。
維冠大樓倒塌後,林明輝、鄭進貴及張魁寶被收押,鄭進貴、張魁寶4月7日各以200萬元
交保,禁止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合議庭法官雖然有意讓林明輝交保,但他哭窮,表示
身無分文,法官在7月7日、9月7日及11月7日裁定延伸,目前仍在台南看守所。(辛啟松
、李恩慈/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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