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一下好了
事發隔天12/15特地從高雄回台南報警說要備案
家人說怕對方等等起肖反咬
我是去鹽行派出所,因為是離案發地點最近的警局
一進去說要備案,我說我被撞
警察就問說有沒有受傷,車子呢?對方有沒有來
我說沒受傷,車子在外面,對方撞完就跑走了
警察又問那有沒有要出險
我說沒有(我有先問他出險是什麼,不然我都聽不懂 囧)
他說沒有要出險就不用備案,備了也沒用
然後就這樣打發我了.....
事後回到家裡,家人說我應該要直接說要告對方....
我是不瞭解程序是怎樣,反正就...警察不讓我備案Orz
所以是沒有要出險就不用報案的意思嗎?!真是搞不懂...
12/14
剛在永安路跟中正北路路口等紅燈
一台酒紅色的車子停我前面(車號F*-1035)
沒有注意看他是什麼車,我不太會認車
我看裡面的人不知道是在打鬧還是怎樣
看到駕駛一直往副駕那邊趴過去(動作超大)
突然他車子開始後退
我狂按喇叭,結果他還是撞上來了
當時一堆車在停等紅燈,我也沒辦法後退
後來一撞上,我看他打擋默默往前一點
綠燈一亮他馬上左轉開走
第一次被撞有點傻掉,也不知道要怎麼辦,
不知道要不要下車,加上那邊車超多
(貨車、貨櫃車尤其多,靠近交流道了)
所以我也默默的開走
幸好車子沒有什麼損傷
如果路上有人遇到請小心
人在衰停紅燈也會被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