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停車糾紛

作者: together0812 (我愛小就)   2016-12-29 21:22:47
大家好,昨天碰到了停車糾紛,想詢問各位處理的經驗,還有一些心得分享。
作者: medama ( )   2016-12-29 21:24:00
幫QQ
作者: sunwithyou (吵鬧太陽)   2016-12-29 21:26:00
照三餐檢舉啊
作者: liziling (微糖微冰)   2016-12-29 21:30:00
公佈地點阿 讓大家去觀光
作者: shakira918 (無心永遠)   2016-12-29 21:31:00
檔攝影,敲回來+三餐檢舉
作者: liziling (微糖微冰)   2016-12-29 21:31:00
不過動別人的東西真的禁忌 移人家腳踏車..
作者: bboyahao (punpunsu)   2016-12-29 21:32:00
你只能照三餐找他麻煩了 認賠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6-12-29 21:32:00
放東西卡位的我都不會去動 = =||都放東西卡為了人品怎樣很明顯
作者: GOLDCOW4721 (小寶)   2016-12-29 21:34:00
凹成這樣,叫他賠吧
作者: smartalec (喔)   2016-12-29 21:35:00
照三餐檢舉阿 她問候妳時記得錄音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29 21:41:00
遇到畜牲了
作者: kevin700904 (休息是因為 看不到路 ><)   2016-12-29 21:41:00
照三餐檢舉他 凹洞可以認賠這麼惡劣不能放過他 當馬路是專屬車位。就怕你不夠勇敢對付這種人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6-12-29 21:47:00
自私的人多啊 就像滿街違規一樣
作者: h20131231 (Rhys)   2016-12-29 21:48:00
硬一點!是我絕對告到他們叫我爸!這種人不配生活在台灣這片土地!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29 21:48:00
看看保安路 一堆店家桌椅直接擺在柏油路上
作者: h20131231 (Rhys)   2016-12-29 21:49:00
公布地點!讓大家去朝聖!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29 21:51:00
推公布地點 想去找碴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6-12-29 21:52:00
你移車的行為不好,然後巷口因為視線死角問題真的別停,然後你住哪區,如果不是檢舉單位很有效率的地方,記得每天拍一次違規停車,自行檢舉,不要App避免效率太好,記得照片要隔三分鐘最好拍到駕駛座沒人這樣幾乎不會被打槍,我曾經賭爛一台車就拍一星期+最後一天拖吊,從此這車不再違停另外隔兩小時開單只有警察才能,一般民眾檢舉似乎無法,有誤麻煩更正謝謝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2-29 21:56:00
雖然事主沒錯 但這是自找的麻煩 不想去移車 花n倍時間及金錢做善後工作 如果是我第一通來電就會去移車 還有後車廂這種凹陷是休旅車或貨車才可能撞 除非有仇不然不會位置被臨停就撞成這樣 撞成這樣自已的車也會有傷
作者: kincrystal (肯定信徒)   2016-12-29 21:58:00
他腳踏車一定是為了占自己汽車停車位放的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29 21:58:00
不一定用車撞拿一些鈍器重擊也可以敲出這種樣子
作者: Uzen (剛好路過的鄉民)   2016-12-29 22:01:00
停車問題就搞成這樣,這種行為是不定時炸彈了吧...
作者: Holyshittttt (千呼萬喚屎出來)   2016-12-29 22:01:00
推樓樓上 很明顯是這樣 然後是我一定吉廠廠被插了 我說k大
作者: in91 (enjoy)   2016-12-29 22:04:00
當下不要賭就沒事了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2-29 22:06:00
這痕跡不像鈍器重擊 被鈍器不會單一面積凹陷這麼大 除非他來回好幾下都打這一塊 但這不大可能
作者: AlexShen (加菲貓)   2016-12-29 22:06:00
i10今晚長榮路?有看到
作者: k7p83n (薛斗)   2016-12-29 22:20:00
公佈一下地點阿 大家路過可以舉手之勞維護市容一下
作者: iversonpop (好喜歡妳哦)   2016-12-29 22:27:00
可以把地點私訊給我嗎,我照三餐去檢舉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29 22:31:00
我想過去找碴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12-29 22:32:00
這個用腳踹的啦XDDD 只是沒想到那麼軟....我猜對方八成也沒想到會凹成這樣 哈哈
作者: LemonUrsus (檸)   2016-12-29 22:35:00
公布地點 這種人絕不可以讓他好過
作者: oberatri (偷看姊姊的小褲褲)   2016-12-29 22:39:00
台灣這種垃圾人渣一堆 公佈地點啦
作者: cthjk (星星堆滿天..)   2016-12-29 22:43:00
google了一下,移車並沒有違法,除非過程中對方的車子受損公開地點+1,不要息事寧人
作者: hicjgogogo (CJ)   2016-12-29 22:49:00
那個凹,可以用熱水救,下面那保桿也有機會,另外地點方便透露嗎?我最討厭流氓了
作者: ming1414 (Maxni)   2016-12-29 23:02:00
也想知道在哪裡 最喜歡檢舉這種人了
作者: LemonUrsus (檸)   2016-12-29 23:03:00
台南很多占地為王 自以為那是他家停車格的人不公布地點 挫挫那種人的銳氣 會導致風氣更糟
作者: eminemins (eminemins)   2016-12-29 23:18:00
公佈+1
作者: cherrie412 (Rika)   2016-12-29 23:47:00
私訊我們啊!我也想参加檢舉!
作者: mnvcxz (ya)   2016-12-29 23:54:00
!
作者: lovesomeone (這樣就對了)   2016-12-30 00:03:00
嗎你們自己也有錯 也是需要檢討
作者: yuen1029 (yuen)   2016-12-30 00:21:00
每個人的家門口只有自己能停 以外都是我的停車場 問一下樓上許多正義魔人 如果你停在非紅線公共道路 我力大無比把你的車推開換我自己停這樣可以嗎?
作者: qazzaq3977 (.....)   2016-12-30 00:37:00
流氓真的很多...
作者: rossleu (很多地方要去)   2016-12-30 00:53:00
這個一定是用腳踢的,踢了不只三下,美下都很大力監視器是私人財產,但如果一些訴訟需求,司法沒有權利調閱嗎????? 我覺得有
作者: iamcnc   2016-12-30 01:14:00
你覺得跟實務有一定差距就像目擊者 不一定要當證人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30 01:18:00
所以到底要不要說地點在哪?????
作者: laider (...)   2016-12-30 01:23:00
推公佈地點,讓眾多版友一起檢舉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12-30 01:34:00
他腳踏車應該是要拿來佔位的吧 a我ID 發過類似的一篇 底下有鄉民提供法條來源
作者: ceciliar (西西莉亞賣幸福)   2016-12-30 01:40:00
地點呢?
作者: iiiiyouyou (davinci.)   2016-12-30 01:40:00
一人一檢舉 垃圾遠離你
作者: g518423 (拉麵)   2016-12-30 02:13:00
第一通來電就會去移車+1
作者: h20131231 (Rhys)   2016-12-30 03:05:00
原po你人還好嗎了?公布地點吧!
作者: neostan (ahaha)   2016-12-30 03:12:00
支持你提告 不過對方知道你朋友電話 會被騷擾
作者: SS24 (SS24)   2016-12-30 03:17:00
公佈地點或私訊吧 我有朋友挺喜歡撿舉這種的
作者: hua210472 (天氣涼了)   2016-12-30 03:43:00
他弄你的鈑金 你就弄他的違停罰單 弄到他不要不要的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16-12-30 05:17:00
你就真的照三餐檢舉阿
作者: lun1110 (Lun)   2016-12-30 06:05:00
照三餐檢舉啊我都把我家隔壁地主檢舉來求饒了@@
作者: kevin700904 (休息是因為 看不到路 ><)   2016-12-30 06:58:00
我覺得台南怕事的人很多,所以一直忍氣吞聲,尤其是長輩。所以才養成這種認為是自家停車場的態度。大家一起改變吧
作者: royalg2008 (Poji Hunter)   2016-12-30 08:16:00
那就照三餐檢舉啊 順便提示哪一戶 大家一起檢舉
作者: minimylove (ICE)   2016-12-30 08:32:00
某樓好厲害天生神力可以單人把有拉手煞車的車輛推開。
作者: mecca (咩卡)   2016-12-30 08:32:00
沒辦法 大家都不喜歡自己準備車位 喜歡停在馬路上
作者: k5a (莫問)   2016-12-30 09:40:00
那就檢舉吧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6-12-30 09:47:00
可笑的是你即使停停車格,別人移車這行為也無法可罰
作者: n052111089 (QQ)   2016-12-30 10:15:00
比較好奇這麼大的洞 怎麼弄的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30 10:58:00
幹他肛門
作者: O10lOl01O ( ′▽`)   2016-12-30 10:59:00
我之前檢舉過別人違停 被砸後車窗把我車擋住 整個出不來 我就叫拖吊的 之後被報復砸窗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30 11:04:00
台南人怎麼都那麼兇悍媽的我出門都要帶刀械
作者: hsyumi1026 (hsyumi1026)   2016-12-30 11:18:00
照片給鄉民檢舉不是問題
作者: hevalence (啊泉)   2016-12-30 12:30:00
地址啊,這社會比大聲的嗎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30 12:31:00
跪求地址願提供2000P幣
作者: turtledove (斑鳩)   2016-12-30 13:37:00
最討厭把公用道路罷佔當停車場的 只有自己停別人停就不行的那種
作者: tcuteblue (彩虹河)   2016-12-30 14:00:00
請公布地址!!另外請問為什麼不能移腳踏車?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30 14:49:00
你若不公佈地點下次又遇到別再抱怨哦
作者: redorange (紅橘)   2016-12-30 17:44:00
不賠就三餐檢舉啊 大不了換個手機門號
作者: popokill1 (chaospopo)   2016-12-30 23:25:00
感覺中間漏掉了什麼…昨天去載小朋友回家也是遇到公寓住戶直接把車停到騎樓公寓門口,整棟公寓就他的位置
作者: TigraBoy (怕冷的北極熊)   2016-12-31 00:35:00
遇到這種還是忍著移個車比較實在 除非你時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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