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日電)台南市1名1歲4個月的女童在林姓保母家撞傷頭部命危,
台南市政府初步調查,林姓保母領有合格證照,執業1年多來沒有異常紀錄;但若真有不
當對待幼童狀況,將開罰並廢止證書。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指出,1月23日發生的居家托育人員(保母)疑似不當對待幼童,使女
童腦部受創陷入昏迷事件,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第一時間已指派社工員前往
醫院,瞭解女童狀況並提供家屬協助與關懷。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女童家長已針對保母對幼童的傷害行為提出刑事告訴,由警政單位偵
辦中。若經查屬實,將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對保母處新台幣6
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且廢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台南市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郭元媛表示,台南市居家托育人員訪視管理機
制,分1年4次新收托訪視、不定期例行性訪視及加強訪視,希望藉由訪視人員訪視機制,
更能掌握托育人員收托狀況及品質。另外,托育人員每年還須接受18小時教育訓練。
台南市社會局長劉淑惠表示,保母人員應信守專業知能,最重要的是要有雙倍的愛心與耐
心。若家長發現受托幼兒有健康或安全之虞,可撥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通報,社會局
將全力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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