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這件事發生在台南市新市區
過年前有幾位學生在新市某飲料店打工
因被公司告知要縮減晚班時數
所以就一口氣資遣了幾位員工
但該公司的反應是:因為員工做不好所以資遣
資遣費沒給也沒給薪水
平常的薪水也低於勞基法(勞基法133 他只給105)
一直到鬧到網路上才要給被資遣的員工薪水
(用寄的 而且一直到現在都有人沒拿到薪水)
這間店在這幾天又貼文要徵人了!!!
對於大眾的回應毫無反應
也未回應現在的時薪是否合法
連底下積欠工資的同學留言也當作沒看到
想請問各位 到底該如何處理這樣不合法的店家呢
(遭資遣的當事人已經提勞資調解了
但店家說要控告離職員工妨害名譽跟毀謗)
(網友發言請小心 某店很愛吉人!!!)
http://i.imgur.com/1VU6lca.jpg
http://i.imgur.com/4bHASSW.jpg
http://i.imgur.com/ZyILFAI.jpg
http://i.imgur.com/g6abbPo.jpg
http://i.imgur.com/fQFV7zl.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