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hu750615: 遲到就可以放任?
與其說放任,倒不如來討論遇到這種情況的處理方式
因為大家可能還會在台南遇到歐巴桑那種人,順便可以跟板友討論一下應對方式
1.推文很多人提到的還手
這應該是下下策,還手的結果會造成雙方互控傷害
在法律上,我也站不住腳
2.抓住她不要走,叫警察
因為她騎著腳踏車要 [逃]
我如果當下叫警察,勢必得抓住她不讓她走(這點她可告我妨礙自由)
再加上我在新化國小教書,遲到不是只有考慮到我自己,那時候大約7點20
更重要的是沒有老師在,學生若有事要找老師呢?
3.記住時間地點,之後報警
這算是事後報警,但也是比較不可能成案的一種
畢竟歐巴桑逃走了,她又是騎腳踏車(沒有車牌),只能調監視器看她的身影
但這種調監視器找人的方式,可能因為只是小事情到最後不了了之
畢竟警察看監視器也蠻累,而且這地方監視器有沒有那麼全面也不曉得
三個選擇都不完美,但要我選我也只選3
如果板友們有較好的方式可以提供給我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