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磚「黑心石灰」gg 丸作食茶:10日起冬瓜飲免費喝3天
高雄仁武區地下工廠用「黑心石灰」製造冬瓜茶磚,多家南高屏飲料店及商家受害,食藥
署在1個月內追回2490.25公斤,其中高達83%、共2061.3公斤流向台南知名手搖杯連鎖店
「丸作食茶」。去年一知中鏢立刻下架的丸作,自清自己也是受害者,10日起冬瓜相關飲
品免費喝3天,以答謝消費者支持。
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10月26日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等單位,前往高雄市仁武區新泳豐商行執行稽查,並於現場查核發現
30包(10公斤/包)業者用於製作冬瓜糖及冬瓜條(白)之「最高級特白灰」,未有食品添
加物查驗許可證明,涉違《食安法》相關規定。
根據檢方調查,經營黑心商行的母子利用問題茶磚牟利,不法所得超過1400萬元。起訴書
中指出,商行朱姓女負責人、楊姓負責人母子,明知工業用石灰不能作為食品添加物,但
為了降低成本、增加賣相,仍在民國103年3月到105年10月間買進「最高級特白灰」,並
夥同員工等人將生冬瓜片浸泡在摻有工業用石灰的水中進行熬煮,賺取至少10倍價差。
為確保相關產品安全,現場已將查獲之冬瓜糖1萬0528.5公斤、冬瓜條145公斤、最高級特
白灰300公斤全數封存;另查獲之半成品710公斤,已命業者不得再加工製造販售。
食藥署說明,食品業者如未依食安法規定選購取得依法查驗登記及登錄之產品,已涉及違
反食安法第8條之規定,依同法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得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
得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劉芳銘提到,食品添加物一定要經過查驗登記,若無即不合標準。該公司違規添加的石灰
極為微量,其鈣化濃度僅83.5%,不及食品級的95%,加上檢驗規格、活化物、砷、鉛等重
金屬皆合格,不會即刻造成民眾危害。
使用到黑心冬瓜磚的「丸作食茶」10日表示,去年收到衛生局通知,指出廠商有問題時,
隔天立刻下架並更換新廠商,強調有問題的廠商沒有用很久,之後也會丸作食茶自主檢驗
,後續都配合衛生局作業。
丸作總公司自清自己也是「黑心石灰冬瓜茶磚」受害者,已更換合格供應業者,為證實新
使用冬瓜原料沒有問題,10日起冬瓜檸檬、冬瓜青茶、冬瓜茶等相關飲品「免費喝3天」
,感謝消費者支持。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10/882166.htm?from=fb_et_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