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為最近合購文章(湊金額一起買)暴增,
但不少人使用了[徵求]為分類發表而被改標提醒。
由於違規太過頻繁以及詢問度過高,故以本公告再次要加強宣導
根據板規:
1-1 [交易]
凡私人需求涉及金錢之任何事件皆需使用[交易]主標題,
例如: 買賣二手物品 找工作或員工 租屋住宿 合購 代買 團報 共乘車資 等等
換句話說:所有涉及金錢的主題都是都是[交易]分類,
不管你是要買、要賣、要揪人買,都是[交易]分類。
例外的部分:找合購的社團或LINE群,可以[徵求]發表
那麼,既然合購為[交易]分類,那就適用板規1-1系列的全文,
也適用板規8-2、8-3、8-4,在文中不得出現8-2~8-4相關物品
本來依照板規,違規的部分最重可以水桶處置,
但板主群還是本著以提醒為主,不輕易水桶為原則。
在本公告之前合購類文章被標記水桶者,不會執行,
但違規的部分還是要修正,不然會一直被改標。
而本公告之後的合購文,一律依照板規之[交易]文規範。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