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輕生 台南市社會局自承無權開罰
2017/05/03中央社
年輕女作家輕生,出版社代發雙親聲明被認定違法,台南市政府原擬研議開罰,但台南市
社會局今天表示,因出版社不在台南,台南市社會局無權開罰。
年輕女作家輕生引起社會關注,台南市社會局指出,作家輕生後,台南市社會局4月28日
上午10時許接獲衛福部保護司通知,指稱出版社代發父母聲明,公開受害者姓名恐有違反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及第13條之1,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處理。
台南市社會局表示,因聲明提及被「誘姦」,當事人雖已不住台南,但社會局仍關心及願
提供協助,但作家雙親家中無人,社會局未和家屬接觸。
社會局說,全案雖尚未明朗,但因衛福部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處理,社會局也代轉通知給出
版社,同時代發新聞稿,提醒各單位注意,所有動作都是代為提醒通知,台南市社會局無
權開罰,也未要求媒體不得報導。
社會局強調,性侵害防治法是要保護被害人,談論或公布加害人並無違法,台南市政府一
定站在保護弱勢、打擊不法的一方。
新聞
http://m.cna.com.tw/news/asoc/20170503023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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