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狼師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為學生安全嚴格把關
刊登發佈日期:2017/5/3 下午 04:21:16| 台南市政府
針對各界關切補習班狼師議題,教育局回應強調,均依本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
例及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層層把關,補習班如違反規定得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
視情節予以改善、停招、撤銷立案等行政處分。
依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暨本市自治條例規定,業者須於立
案及變更時檢附其警局所開立教職員工之無刑事犯罪紀錄證明、員工名冊、學歷與身分證
件送審。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規定,補習班負責人或教職員工如有有性侵害、性
騷擾或虐待兒童等行為,將廢止補習班設立許可,教師則應解聘。此外,本局並於不適任
教育通報查詢系統檢核師資是否屬不適任教育人員,避免狼師流竄至補習班。
教育局現階段將加強平日班務稽查,對於教師身分進行核對,並呼籲業者善盡性平案通報
責任,以有效杜絕狼師。另外建議教育部將不適任教師資訊管理平台之通報對象納入補教
業者教師、修法規定補教老師應採實名制,以完備杜絕狼師機制。
教育局呼籲,杜絕狼師除政府部門對補習班人員層層管控外,若不幸發生性侵害、性騷擾
等情形,應盡速向警方或113婦幼保護專線、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以
即時啟動協助機制。並提醒家長,如孩子有補習需求,於選擇補習班時務必審慎,除選擇
合法立案補習班外並持續留意關心孩子學習情形,期許透過多管齊下方式,保護學生校外
學習安全。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業務承辦人:社會教育科王曉慧電話:06-2991111#6126
新聞聯繫人:局本部吳幸樺電話:06:2991111#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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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篇廢文 一堆廢話
隻字不提目前對已發生事情
處理進展為何 是為保護受害者不能提
還是沒進展所以沒進度可以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