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林奕含全名 南市社會局:主管機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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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作家林奕含自縊事件,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今說,該事件屬於社會矚目案件、
重大治安事件,不需要隱去被害人姓名。之前說過公布姓名者恐觸法的南市社會局,雖然
仍心存疑惑,但強調尊重中央主管機關決定。
台南市社會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說,美女作家輕生後,該局上月28日上午10時許接獲衛福部
保護司通知,指出出版社代發父母聲明,公開受害者姓名恐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3條
丶13-1(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媒體或其他方法公開或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
之資訊,13條-1有罰責)的情形,要求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處理。
因為聲明提及被「誘姦」,雖然當事人已經不住在台南,社會局家防中心仍秉於職責,前
往林父診所及林家戶籍地家訪關心,了解是否需提供專業協助,但因家中無人,並未與家
屬接觸。
雖然全案尚未明朗,但因衛福部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處理,社會局隨即代轉通知給出版社,
同時代發新聞稿,提醒各單位注意,所有動作都是代為提醒通知,並沒有要開罰,也沒有
要求媒體不得報導。
由於性侵害防治法目的是為了保護被害人,社會局相關作為也是從這個角度出發,談論或
公布加害人並無涉法,外界偏頗報導指稱台南市要追究公布狼師姓名者,純屬誤解,台南
市政府一定站在保護弱勢,打擊不法的一方,希望外界勿再以訛傳訛。
台南市府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主任鄭妙君晚上表示,能不能公布被害人姓名,尊重中央主
管機關的決定,何況他們也不是新聞媒體的主管機關,可不可以公布被害人姓名,也不是
他們認定,最後公布者會不會被罰,也應由媒體主管機關決定。(劉榮輝/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