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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xher (狐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200箱蜜蜂沒人養會死」 法官竟放走槍
時間: Mon Aug 14 08:52:21 2017
「200箱蜜蜂沒人養會死」 法官竟放走槍砲重犯
認同被告辯詞 諭知10萬交保
〔記者王俊忠、王涵平、蔡彰盛/綜合報導〕槍砲犯張英德八月十日被台南地檢署聲請羈押,張嫌在台南地院強制處分庭內提出抗辯,理由是他養了兩百餘箱蜜蜂,若他被收押,蜜蜂沒人照顧,一週內會死亡。法官王國忠認同被告辯詞,並說本於愛護生命、讓蜜蜂不致無人照顧死亡,同意被告不必羈押、諭知十萬元交保釋回。
台南市警方到四十八歲男子張英德的住處搜捕,人贓俱獲查獲兩把改造手槍及上百顆子彈半成品,警詢後依槍砲等罪嫌移送南檢偵辦,檢方聲押,台南地院十日召開強制處分庭,由法官王國忠審理。
法官在裁定書中指出,被告坦承以電鑽貫通槍管,有改造槍枝、槍彈事實,有扣案物品足資佐證,犯行重大,不僅在搜索當場逃離現場,且之前還有兩次通緝紀錄,檢察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並非無理由。
然而,被告聲稱有兩百多箱蜜蜂需要他照顧,不然一週內會死亡,亦有警詢筆錄可佐,本於愛護生命,讓所養蜜蜂不會因為無人照顧而發生死亡之憾事,認被告逃亡之虞,應可改以交保取代,而無羈押之必要,最後法官諭知交保十萬元後釋回,還在處分書末了加註「本院已將被告釋放,併此敘明」;台南檢方已對此裁定提出抗告,請法官依法律規定審查被告是否有需要收押的要件。
法界譁然 質疑法官裁定離譜
這份裁定書昨天曝光,法界、輿論一片譁然,網友起初還以為有人「開玩笑!」有檢察官私下表示,法官如此裁定「很扯、離譜!」被告需養蜂的問題,根本不在收押要件的審酌考量,一般考量是否收押?是以犯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這三項為要件,張嫌犯槍砲重罪、曾逃亡被通緝過,這已符合收押要件,「法官怎會同意被告要養蜂的理由給予交保?實在令人費解」。
法官:嫌犯知錯 選擇相信他
法官王國忠對此強調,雖然認為槍砲犯張英德有逃亡之虞,但考量張家無其他人有養蜂專業,沒人可替代張嫌養蜂,加上張開庭時認罪、知錯,態度良好,選擇相信他,用交保十萬元替代收押,仍能讓張嫌接受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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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看來這個法官悲天憫人啊,捨不得蜜蜂的生命,果然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