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補充一下昨天的文章...
我沒說清楚,漏水是入住後剛好遇到颱風發生的,當時漏水情況很嚴重,前屋主拖了很久
才處理好,等他處理好也快半年了,之後也沒下什麼雨。沒想到上次西南氣流又漏水了..
.我們上網查過資料,也詢問過其他房仲,知道半年內提出的問題前屋主必須處理到好,不
侷限在半年內,才會找前屋主。 還沒住滿一年卻一直在處理漏水... 買房真的很難啊!
我想請問幸福家的小編關於超過半年的案件,你們還會積極處理嗎?因為我們的房仲說他
沒有資格處理...
會寫這篇是因為買房子真的是一門很大的學問,吃了虧常常還是得繼續背著房貸,而且很
多人對於漏水的法規也不清楚,才會想寫。
根據某樓的建議,我想也許我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家店可能有好房仲,只是我遇到
兩個,前屋主也抱怨一個,一次交易3/4讓人不愉快,所以我以偏概全了~ 大家自己斟酌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