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心] 日昌工程行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7 23:19:37
這篇是後續處理事宜
本人在106.08.06發文後
楊先生於106.08.07站內信本人說願意於106.08.14相約在台南市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處理相
結果在08.14下午15:23分來電表示因為金錢上及身處外地(自稱位於嘉義水上)問題需要延至
本人即表達如果有意願要處理,馬上至離你本人最近之相關警察機關報到,亦是百般推諉。
但家父基於事情能圓滿處理之期望下
也答應其要求,延至今日處理相關事宜。
今日本人17:50分打電話詢問是否有意願要處理,楊先生回覆現只有現金約1萬多元
無法一次付清積欠的5萬元
我說:好~沒關係!你如果有意要處理,你1萬元帶著至台南市善化分局安定派出所處理
不足部分白紙黑字寫清何時處理
結果又說現在無交通工具
後本人基於善意又提出:你可以到離你最近之任何警察機關報到,我自然可以有辦法解決
結果又說:我(楊先生)到水上的派出所說我也要報案才能聯絡本人處理!
本人在此已下最後通牒:今日19:00之前如未處理,本人爾後亦不接受任何和解之條件。後續
本人亦請他再回水上派出所,一旦你楊先生能到派出所,本人絕對有辦法。事情也可以有轉
無奈楊先生竟說他已回到工寮,無交通工具可以再前往水上派出所。
至此
本人將不再接受任何條件之和解!
在此亦歡迎相關版友來信聯絡,本人將動用所有資源相挺受害版友!
: 鑒於版上似乎有人受害
: 本人在此PO出此文
: 希望眾版友能多加小心
: 起因:
: 今年106.03.01我在PTT台南版發文徵求台南鐵厝廠商
: 後有人陸續提供資訊亦包含自家公司
: 我後面挑選了第一個站內信給我的人
: 後續來估價時自稱"楊昌融"
: 並附上一張名片住址為歸仁區信義北路8巷2號(後證明為假住址)
: 經過多方比價後家父選定該間工程行承包家中工程
: 亦交付訂金3萬元
: 沒想到這是硬仗的開始
: 第一次施工時約在3月底
: 僅來施工2小時,拆除舊的鐵皮部分
: 後面就置之不理
: 家父一直打電話催促對方來施工,但一直無下文
: 後近6月底該人自稱無力施作
: 願意解約並賠償違約金2萬元(含當時訂金共5萬)
: 沒想到亦是多方推託
: 每次約定時間均未出現
: 甚至不接我家裡人的電話
: 後面經由警界朋友的指導與陪同
: 在106.07.20於台南市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向當時在PTT與我接洽的ID:L
: 當時警方有依對方的名字記及自稱的年紀搜尋相關人士照片
: 但經家父比對均不是本人
: 因此個人研判楊昌融該名亦有可能為假名
: 上述即為本人親身經歷
: 本人願意對上述言論負起該有之法律責任
: 如有不實,歡迎提出!
: 後記:
: 不好意思朋友
: 我說我星期五晚上會PO文結果拖到現在
: 因為最近床墊實在太多要做要送,太忙了!
: 在此亦告誡相關人士
: 敢作要敢當
: 人家PO文發問還叫人刪文?!
: 笑了
: 我最近很閒
: 農曆七月快到了,床墊小月
: 我很多時間可以去刑事組跟地檢署。
作者: BigCat   2017-08-17 23:22:00
幫高調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7 23:24:00
我只能說~他沒那個本事每天跑地檢署~而我是真的每天吃飽等
作者: batis (貝提斯)   2017-08-17 23:25:00
推推
作者: nightyes (蛤?)   2017-08-17 23:26:00
幫高調
作者: BigCat   2017-08-17 23:27:00
是說LD先生沒考慮出面來個反方說法嗎?明明會看文章? :p
作者: jileen (發瘋的說書人)   2017-08-17 23:28:00
吉他!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7 23:31:00
告他?早就告了~7/20就告了~反方說法?他敢講~大概到地檢署只會更慘
作者: hellomorning (世事難預料!!)   2017-08-17 23:34:00
這種人大概認為原PO拿他沒轍 所以會結皮皮吧
作者: yadogdog (葉豆豆)   2017-08-17 23:34:00
………
作者: kiang420 (摸那魯蛇)   2017-08-17 23:34:00
吉他吉他 騙那點錢還百般拖延 幫高調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7-08-17 23:35:00
若屬實..直接告刑事..最快.請檢察官介入..
作者: Hyakki (百万瓜夜行)   2017-08-17 23:35:00
推 這種人就是想吃人夠夠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7 23:35:00
沒輒?哈~以前也有很多人這麼認為過~
作者: lv5912 (田)   2017-08-17 23:35:00
水! 幫高調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7-08-17 23:36:00
告完刑事..記得加一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起訴後少一千.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7 23:37:00
不用再說直接告了~本人在7/20已經提告!
作者: bbluejay (哈尼捏捏捏~)   2017-08-17 23:39:00
你說楊昌融是假名 請問你是對誰提告?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7 23:40:00
到時候刑+民絕對夠他玩~請假出庭的損失~鴿舍沒用好的損失~移動的時間金錢~通通算到滿!手機主人及PTT帳號及IP還有合約手指指紋主人
作者: bbluejay (哈尼捏捏捏~)   2017-08-17 23:48:00
先幫推 如此重要文章又要淹沒 直到下個被害人出現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7-08-17 23:49:00
其實就直接告了呀。雖然不知道抓不抓得到。但常看一些中國詐片(如fb購物)賣家也是這樣掰來掰去(戲弄受害者),反正掰不下去就封鎖啦
作者: Chuonge (酸小梅)   2017-08-17 23:52:00
推推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7 23:53:00
再次聲明~本人早已提告!
作者: BigCat   2017-08-17 23:54:00
===== 原po已經告了 == 原po已經告了 == 原po已經告了 ===
作者: bbluejay (哈尼捏捏捏~)   2017-08-17 23:55:00
他擺明不出面奈他何 你說的等他 跑法院 出庭損失都多想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7 23:58:00
小朋友~知道我的人就知道3萬對我來講真的不是大錢~但如果我花30萬能替大家上一課~我這個善事算做很大!值!
作者: Silver312l (銀)   2017-08-18 00:00:00
沒交通工具? 計程車不是交通工具喔?
作者: yl871015 (小y)   2017-08-18 00:04:00
ID列表在台南版XD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8 00:05:00
對呀~所以我也跟他嗆你擺明不想處理嘛!我就掛電話了
作者: baychi999 (發呆線)   2017-08-18 00:05:00
完全支持原PO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7-08-18 00:06:00
做工程的會沒交通工具?? 聽你在唬爛哩不過我猜告到最後頂多他詐欺被關你的錢依然拿不回來 = =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8 00:09:00
上面有講到~3萬對我來說不是錢~甚至花到30萬可以把他抓去關~我只能說~超值!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8-18 00:10:00
求ID讓我不踩雷
作者: catkaka (貓卡卡)   2017-08-18 00:28:00
有種人就是擺爛到底的,一種你奈何不了我的心態
作者: mizuhara (隱者之紫)   2017-08-18 00:28:00
要不要請版主發個公告或改個板標提醒版眾??畢竟鄉民不是每篇文章都會去點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8 00:29:00
我是不是編輯刪到的推文?!
作者: Woqeker (窩顆ker)   2017-08-18 00:30:00
應該收錄精華讓後世清楚這家的事蹟
作者: mizuhara (隱者之紫)   2017-08-18 00:30:00
好像刪到ID的樣子?XD
作者: CBRRR (等待~)   2017-08-18 00:32:00
我才改一個字怎會這樣......有的救嗎…...我第一次用手機改文章
作者: mizuhara (隱者之紫)   2017-08-18 00:34:00
感覺有點尷尬,MAYBE也只能跟版主求助^^;;剛去google挖頁庫存檔也挖不到被誤刪前的狀態囧...
作者: bbluejay (哈尼捏捏捏~)   2017-08-18 00:37:00
h大加油 你的情況也很慘 希望都能發露你們的抗爭後續
作者: Woqeker (窩顆ker)   2017-08-18 00:41:00
刪推文在各版基本上是不告不理啦 原PO非惡意大家都知道不過LD什麼的可能要放進本文裡面方便大家辨識
作者: cchasel (下一步)   2017-08-18 01:29:00
卡位,
作者: sky85924 (may)   2017-08-18 03:44:00
推!在那邊缺德騙錢
作者: iflost (呆呆腰不腰埋薑由)   2017-08-18 07:14:00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7-08-18 07:54:00
推 直接吉到他被關最好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7-08-18 07:55:00
加油,這人就吃定大家懶得跑訴訟,辛苦了
作者: whiship   2017-08-18 07:58:00
作者: hihiwu (軒)   2017-08-18 08:16:00
真是惡劣,幫高調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7-08-18 09:22:00
你被當白痴耍了 氣死人
作者: flyingfish71 (教練我想打球)   2017-08-18 11:17:00
沒交通工具怎麼回到工寮的,太誇張這人,支持原PO!!
作者: garywu1969 (farmer)   2017-08-18 11:22:00
有他的照片嗎?如果現實世界遇到要小心。
作者: haohao0319 (生魚定食)   2017-08-18 11:42:00
跪求照片,請站內,原po加油
作者: emmalouis (Chloe 報表打不完)   2017-08-18 16:49:00
吉死他!這種人就要讓他得到教訓
作者: yangyuyuyu (yuyu)   2017-08-18 20:48:00
作者: wouldyou (Loser)   2017-08-19 09:09:00
這種的最後就是 雙手一攤 沒錢 進去蹲 出來繼續行騙朋友一件案子 被拿8萬多 昨天判決書下來 兩個人分別判5跟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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