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後續處理事宜
本人在106.08.06發文後
楊先生於106.08.07站內信本人說願意於106.08.14相約在台南市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處理相
結果在08.14下午15:23分來電表示因為金錢上及身處外地(自稱位於嘉義水上)問題需要延至
本人即表達如果有意願要處理,馬上至離你本人最近之相關警察機關報到,亦是百般推諉。
但家父基於事情能圓滿處理之期望下
也答應其要求,延至今日處理相關事宜。
今日本人17:50分打電話詢問是否有意願要處理,楊先生回覆現只有現金約1萬多元
無法一次付清積欠的5萬元
我說:好~沒關係!你如果有意要處理,你1萬元帶著至台南市善化分局安定派出所處理
不足部分白紙黑字寫清何時處理
結果又說現在無交通工具
後本人基於善意又提出:你可以到離你最近之任何警察機關報到,我自然可以有辦法解決
結果又說:我(楊先生)到水上的派出所說我也要報案才能聯絡本人處理!
本人在此已下最後通牒:今日19:00之前如未處理,本人爾後亦不接受任何和解之條件。後續
本人亦請他再回水上派出所,一旦你楊先生能到派出所,本人絕對有辦法。事情也可以有轉
無奈楊先生竟說他已回到工寮,無交通工具可以再前往水上派出所。
至此
本人將不再接受任何條件之和解!
在此亦歡迎相關版友來信聯絡,本人將動用所有資源相挺受害版友!
: 鑒於版上似乎有人受害
: 本人在此PO出此文
: 希望眾版友能多加小心
: 起因:
: 今年106.03.01我在PTT台南版發文徵求台南鐵厝廠商
: 後有人陸續提供資訊亦包含自家公司
: 我後面挑選了第一個站內信給我的人
: 後續來估價時自稱"楊昌融"
: 並附上一張名片住址為歸仁區信義北路8巷2號(後證明為假住址)
: 經過多方比價後家父選定該間工程行承包家中工程
: 亦交付訂金3萬元
: 沒想到這是硬仗的開始
: 第一次施工時約在3月底
: 僅來施工2小時,拆除舊的鐵皮部分
: 後面就置之不理
: 家父一直打電話催促對方來施工,但一直無下文
: 後近6月底該人自稱無力施作
: 願意解約並賠償違約金2萬元(含當時訂金共5萬)
: 沒想到亦是多方推託
: 每次約定時間均未出現
: 甚至不接我家裡人的電話
: 後面經由警界朋友的指導與陪同
: 在106.07.20於台南市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向當時在PTT與我接洽的ID:L
: 當時警方有依對方的名字記及自稱的年紀搜尋相關人士照片
: 但經家父比對均不是本人
: 因此個人研判楊昌融該名亦有可能為假名
: 上述即為本人親身經歷
: 本人願意對上述言論負起該有之法律責任
: 如有不實,歡迎提出!
: 後記:
: 不好意思朋友
: 我說我星期五晚上會PO文結果拖到現在
: 因為最近床墊實在太多要做要送,太忙了!
: 在此亦告誡相關人士
: 敢作要敢當
: 人家PO文發問還叫人刪文?!
: 笑了
: 我最近很閒
: 農曆七月快到了,床墊小月
: 我很多時間可以去刑事組跟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