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恐怖追求者」偷內衣PO網炫耀 警方:一

作者: YourMom (幼蟒)   2017-08-19 08:46:15
[新聞] 「恐怖追求者」偷內衣PO網炫耀 警方:一次涉4罪
2017-08-19 00: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一名銀行OL到PTT台南版PO文, 自稱遭「恐怖愛慕者」追求,男
子不僅常到銀行偷拍她的照片,將照片公開PO網,甚至夜間還到她家門口,偷走她的「貼
身衣物」PO上臉書炫耀,讓她很煩惱,但不曉得如何能阻止男子,警方指出,該名恐怖追
求者一次可能觸犯了4條罪嫌, 分別是妨害秘密、妨害自由、個資法及竊盜罪,希望OL盡
快報案,警方會幫她解決困擾。
OL在PO文稱,這個追求者是她的國中同學,住在她家附近,從大學時因為都在嘉義念書,
因此同學展開追求,但是她都沒有答應,沒想到畢業後她回到台南的某間銀行任職,同學
知道竟然偷拍她的上班狀況,還PO上「表特版」。
OL得知自己被偷拍很傻眼,調了監視器後才得知,同學來偷拍她上班,甚至這幾年來追求
者還常常到她家門口,偷拿她的貼身衣物,拿完之後還放在臉書上炫耀,讓她很困擾。
警方指出,若OL的PO文屬實,又有證據, 那麼這名追求者可能一次觸犯了4法,偷走內衣
涉嫌妨害自由與竊盜,到OL上班地點偷拍,則涉嫌了妨害秘密與個資法,如果覺得困擾可
到就近的派出所報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67625
作者: s813692105 (淡藍色憂鬱)   2017-08-19 09:01:00
這效率.....是關鍵字搜尋建功嗎(誤
作者: pinkbaby94 (pinkbaby)   2017-08-19 09:21:00
沒報警就先被抄了
作者: zzzziv (這蠢貨居然)   2017-08-19 09:33:00
還沒報警先有新聞XDDDD
作者: playlive (player)   2017-08-19 10:25:00
不是有駐板警察嗎?
作者: hebemike (秋墳鬼唱詩)   2017-08-19 11:37:00
還沒報警先有新聞,受害者Po文發問卻不報警,黑人問號
作者: SeTeVen   2017-08-19 11:38:00
所以事主報警了沒啊
作者: westin (aoyama)   2017-08-19 11:44:00
可能還沒吧…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7-08-19 12:02:00
這也抄太快....
作者: slink93 (要有銅鋰鋅)   2017-08-19 12:06:00
有時間PO文不如先報警,這年頭的人到底是...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7-08-19 12:49:00
話不能這麼說,一報警等於鬧大,原PO如果較念舊會想給對方一個機會,只要知難而退就好,所以才上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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