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luat (...)
2017-08-20 11:46:30※ 引述《kay0111 (Kay)》之銘言:
: 首先,感謝各位板大們對臺南地區勞資狀況的關心。
: -後續
: 續勞工局申訴後,於上週五(8/11)勞工局承辦人員,向我了解狀況後。
: 於昨日(8/17)中午老闆跑到我的戶籍地騷擾我的家人。
: (理由是我到職時要簽家人簽連帶保人,當時就由我父親簽字)
: 訴說:
: 因為我不按公司規定,發生了事情又不願好好談,還把事情惹大,到勞工局申訴,害公司
: 一天損失十幾萬。
: 誣賴我,向我父親控訴我都不接他電話(本人肯定,自申請調解當天(7/10)到目前為止,
: 這段期間,我從來沒有接到對方或對方關係人的任何一通電話或簡訊)
: 當時老闆手上拿著一些文件,說這些現在害他一天損失十幾萬,問我父親要怎麼處理。
: 撂話(語帶恐嚇)說兩天後會再到我家,要我父母親兩天內,為我去勞工局申訴公司的事情
: 處理好,不然他要自行處理。(還扯到我父母是怎麼教小孩)
: 我知情後,即向住家附近派出所登記今日情狀。
: 勞資案件勞工局受理中,後續有狀況再向鄉民報告。
~~
敬告原PO
(老闆當日都沒去誰家,人証物証皆全)
你在網路上Po不實與詆毀我人格之言論,
限你立即撤文。
並提出適當之道歉與損害我名譽之賠償。
否則,將對你提出刑法310條第2項
~加重毀謗~之告訴
且~原PO隻字不提:
1.依法你的離職預告期是十天
但你提出辭呈後卻3天就離職,
可有尊重法規和其他同仁?
2.初進公司時擔任搬貨人員月薪25000,
在職期間我們貨車借你練習,
請老司機教導你,輔導你考大貨車駕照,
且
薪資逐月往上調
半年內薪資三級跳,調至約35000/月
如此公司對你有虧待?
3.到職11個月以來,
半數日期提早下班
另外半數準時下班
(但薪資都完整發給你沒有苛扣
其中僅有一天超時加班
你卻緊咬此一行政疏失
這樣是否欠缺公道?
4.任職期間的薪資加上獎金,
公司只有多發沒有少發~
我方礙於個資且全案正進入司法調查中沒有公佈
不代表可再繼續放任你信口雌黃
在你上次PO文中已有數項與事實不符企圖誤導風向的陳述
今日又PO此一混淆視聽之毀謗言論
究竟居心何在?
老闆敬告
作者:
DPP48 (DPP48)
2017-08-20 11:48:00風向好亂,先觀察一下
作者:
anils (anils)
2017-08-20 11:49:00老闆你知道人家都報警了。如果不是事實直接吉下去就好,敬告什麼東西?
作者:
a1102343 (冷吱吱~~)
2017-08-20 12:01:00要告快去告啊
其實根本不知道老闆公司是誰,為什麼是詆毀老闆不太理解
第二點建議別打出來啦頗丟臉,這種態度實在說明這間公司不適合社會阿,其他的單方面說詞要在這間環境裡面待過才好說,但雙方認知差異過大代表這是間不能溝通的公司與個人阿,反正越辯越明這樣造福沒浪費時間去的人
作者:
HALFLY (嘿嘿)
2017-08-20 12:12:00吉了就知道真正風向了
作者:
chen1470 (AndrewChen)
2017-08-20 12:15:00登入37xx次:老闆老鄉民!!!
不是事實可以直接提告為什麼要撤文?第二點真的不要拿出來講他要不熟你家貨車你敢讓他開嗎?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8-20 12:18:00預告十天 並不是不能前三天離職 像勞基法規定資譴勞工要預告 還不是付預告期薪資當天下午叫員工混蛋 你要戰十天 應該要講出他三天後離職跟十天後離職 造成什麼影響
作者: sakulas0712 (呆呆貓~) 2017-08-20 12:23:00
心虛硬要下架?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8-20 12:28:00不實言論就直接告下去就對了,撤文網路備份一堆根本沒用我相信兩邊一定都有沒講清楚的部分。坐等法院認證,謝謝
作者:
alucate (totally exhausted)
2017-08-20 12:31:00去告就是了,只是記得回來說說誰贏誰輸,這年代,誰的風向都不可信啊!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說帥) 2017-08-20 12:33:00
莫忘督割 感覺兩邊都不誠實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來)
2017-08-20 12:38:00第 3點也很可笑啊!如果他工作做完,沒別的事,當然走人超時加班就得給錢,你是想拗加班費吧?還有這樣比的哦?
作者:
rax1010 (AL)
2017-08-20 12:43:00幹嘛不提告 敬告?
11個月的預告期是20天。要早走可以 但那是雙方都同意然後第三點如果都是工時制的話我不覺得某樓說的早做完早走是合理的 總之我當個湊熱鬧的鄉民先
作者: PttWaHaha 2017-08-20 13:03:00
吉它! 不然就會有下一次嘍!
作者:
jj0321 (JJ與你倒數唷)
2017-08-20 13:04:00?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8-20 13:04:00要早走可以 但那是雙方都同意?你有呆過公司嗎
作者:
Chuonge (酸小梅)
2017-08-20 13:11:00等著看結果...
作者:
k9o4bn05 (左營劉德滑)
2017-08-20 13:15:00所以他有害你一天損失十幾萬嗎
作者:
BPpony (保)
2017-08-20 13:15:00等結果+1
作者:
womf (魔獸)
2017-08-20 13:49:00看了我都笑呵呵 老闆你還好嗎
作者:
fanfu (= =)
2017-08-20 13:59:00老闆的話......呵呵
PO文不實剛好可以當證據 要告快去告 證明你是對的
作者:
Hyakki (百万瓜夜行)
2017-08-20 14:08:00ㄏ
作者:
dlik18 (毛毛巧克力)
2017-08-20 14:20:00不會去消費
作者:
a1102343 (冷吱吱~~)
2017-08-20 15:03:00人家都有錄影了,你勒,欠噓不就很大尾,要給別人安娜
作者:
jiqoo (抓抓)
2017-08-20 15:10:0035000是徵人條件就寫好的,上面講的真好聽
作者:
BigUnit (peace)
2017-08-20 16:18:00這麼怒肯定生意變很爛
作者:
james251 (詹姆士兩百五十一)
2017-08-20 16:20:00這帳號是借來的嗎 跟清粥小菜老闆有點不一樣喔耶
作者: dollar32 (YesIdo ) 2017-08-20 16:31:00
少在那邊丟臉了
作者:
james21 (天佑臺å—)
2017-08-20 16:50:00秀下限沒有極限,必噓
作者:
sztiger (好運隴宗來)
2017-08-20 17:02:00要吉就趕快 不要再這邊秀下限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17-08-20 17:12:00%%響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7-08-20 17:59:00家有家規? 那鬼父就不算犯法了? XDDD
作者:
ismugi 2017-08-20 18:00:00一個月領兩三萬的員工幾天沒做能讓你損失幾十萬?
作者: bbbjjj (wind) 2017-08-20 18:01:00
慣老闆...
作者:
dgfly (當新手...)
2017-08-20 18:04:00哈哈哈被打臉哈哈哈反正這家早就黑名單了
作者: onlyhuman (???) 2017-08-20 18:27:00
XDDD
作者:
k9o4bn05 (左營劉德滑)
2017-08-20 18:33:00想帶風向也不是這樣,清X小X不ey
老闆影片都出來了,你真的太扯,有夠惡質!大家聯合抵制!!!!
您究竟居心何在?乖乖道歉就好,po這個?盡我所能抵制你
作者:
zmmm (zmmm)
2017-08-21 03:54:00快吉啦
作者:
wuwinkan (Magarny)
2017-08-21 09:31:00老闆敗
作者:
ava0810 (剁手指女王)
2017-08-21 11:46:00呦呼!好兇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