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luat (...)》之銘言:
: ※ 引述《kay0111 (Kay)》之銘言:
: : 首先,感謝各位板大們對臺南地區勞資狀況的關心。
: : -後續
: : 續勞工局申訴後,於上週五(8/11)勞工局承辦人員,向我了解狀況後。
: : 於昨日(8/17)中午老闆跑到我的戶籍地騷擾我的家人。
: : (理由是我到職時要簽家人簽連帶保人,當時就由我父親簽字)
: : 訴說:
: : 因為我不按公司規定,發生了事情又不願好好談,還把事情惹大,到勞工局申訴,害
公
: : 一天損失十幾萬。
: : 誣賴我,向我父親控訴我都不接他電話(本人肯定,自申請調解當天(7/10)到目前為
止?
: : 這段期間,我從來沒有接到對方或對方關係人的任何一通電話或簡訊)
: : 當時老闆手上拿著一些文件,說這些現在害他一天損失十幾萬,問我父親要怎麼處理
。
: : 撂話(語帶恐嚇)說兩天後會再到我家,要我父母親兩天內,為我去勞工局申訴公司的
事
: : 處理好,不然他要自行處理。(還扯到我父母是怎麼教小孩)
: : 我知情後,即向住家附近派出所登記今日情狀。
: : 勞資案件勞工局受理中,後續有狀況再向鄉民報告。
: ~~
: 敬告原PO
: (老闆當日都沒去誰家,人証物証皆全)
: 你在網路上Po不實與詆毀我人格之言論,
: 限你立即撤文。
: 並提出適當之道歉與損害我名譽之賠償。
: 否則,將對你提出刑法310條第2項
: ~加重毀謗~之告訴
: 且~原PO隻字不提:
: 1.依法你的離職預告期是十天
: 但你提出辭呈後卻3天就離職,
: 可有尊重法規和其他同仁?
: 2.初進公司時擔任搬貨人員月薪25000,
: 在職期間我們貨車借你練習,
: 請老司機教導你,輔導你考大貨車駕照,
: 且
: 薪資逐月往上調
: 半年內薪資三級跳,調至約35000/月
: 如此公司對你有虧待?
: 3.到職11個月以來,
: 半數日期提早下班
: 另外半數準時下班
: (但薪資都完整發給你沒有苛扣
: 其中僅有一天超時加班
: 你卻緊咬此一行政疏失
: 這樣是否欠缺公道?
: 4.任職期間的薪資加上獎金,
: 公司只有多發沒有少發~
: 我方礙於個資且全案正進入司法調查中沒有公佈
: 不代表可再繼續放任你信口雌黃
: 在你上次PO文中已有數項與事實不符企圖誤導風向的陳述
: 今日又PO此一混淆視聽之毀謗言論
: 究竟居心何在?
: 老闆敬告
敬告老闆,
1、考大貨車駕照是出於個人規劃,如果沒有這規劃就不會任司機一職了。且相關費用由
本人自行出資,考試是本人排定個人休假去考照的。
2、如您所述,我如果只有超時一天,進行調解前,調解員請您備妥本人打卡記錄,為何
疏漏好幾個月,而資料不齊全呢?
3、提早下班是公司原有制度,不能與我此次行為混為一談
4、您說當天沒去我家,那影片當中的聲音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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