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遭盤查懷恨7年 網咖遇警 巴頭報仇

作者: YourMom (幼蟒)   2017-11-12 19:52:37
[新聞] 男遭盤查懷恨7年 網咖遇警 巴頭報仇
2017-11-12
嗆「制服脫下來喔」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王姓男子9年前遭台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派出所警員蔡宗翰盤查,
因涉妨害公務遭蔡員逮捕, 沒想到王男從此記仇;事隔7年,王男發現休假的蔡員在網咖
打電動,走到蔡男背後嗆「制服脫下來喔」,隨即伸手用力朝蔡男後腦杓「巴」下去,同
時搶走蔡男鑰匙。台南高分院昨依傷害罪嫌, 判王男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搶奪部分
無罪。
警不理會 惱羞成怒出手
蔡姓警員與王男的新仇舊恨, 要追溯到9年前的一次盤查,當時王男在台南市區公共場所
逗留,引起當班巡邏的警員蔡宗翰及許姓警員注意,兩警上前盤查王男,王男拒絕出示證
件,與兩警發生衝突,甚至動口咬傷許員,最後被依妨害公務逮捕送辦。
王男對此事耿耿於懷,一直懷恨在心,兩年前到網咖消費時,意外發現蔡員下班後著便服
、坐在電腦桌前打電動,王男故意繞到蔡員身邊挑釁說「制服脫下來無法度了喔」、「來
外面講」、「沒制服就不敢了」等語,見蔡員不予理會,王男竟惱羞成怒,趁蔡員專注在
遊戲時,一巴掌就從蔡員後腦杓拍下,蔡員錯愕、來不及反應,王男再伸手搶走蔡員放在
電腦桌上的鑰匙,掉頭就跑。
扭打還咬警手臂一口
蔡員遇襲,上前追捕王男,兩人爆發扭打,王男找到機會更是狠咬蔡員手臂一口,直到警
方獲報趕到,才將兩人帶回警所,蔡員怒告王男搶奪與傷害。
一審認為王男對蔡員的肢體衝突應視為正當防衛,傷害與搶奪部分判無罪,蔡員上訴二審
。 台南高分院認定王男打人、咬人屬實,依王男為傷害罪累犯,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
罰金;搶奪部分,法官認為王男搶走鑰匙後,查無證據顯示王男將鑰匙塞入口袋,沒有意
圖不法所有,證據不足,仍判無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51165
作者: VdustR (京)   2017-11-13 12:56:00
示意圖示特地拍的嗎
作者: SeTeVen   2017-11-12 19:57:00
把不到妹妹就巴頭
作者: tfhkrt (別GA惹)   2017-11-12 20:10:00
宗翰QQ
作者: sses40416 (KevoTW)   2017-11-12 20:27:00
先巴頭的還正當防衛是什麼鬼道理…
作者: magicpd1983 (Liu Love)   2017-11-12 21:22:00
老屁孩無誤
作者: ccyc   2017-11-12 21:39:00
老屁孩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11-12 22:19:00
搶走東西嘴說我不是要佔有就無罪 超爽der
作者: book2381   2017-11-13 06:49:00
87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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