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快來查!釣蝦場合約「請假扣10天薪、假日不得排休」
https://udn.com/news/story/8864/2828638
2017-11-20 09:31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一名女網友去台南的釣蝦場應徵服務員,對方要她簽下一份員工守則,
像是試用期未過就不支薪、不得排休假日、請假就扣1/3個月的薪資等
等,讓她大嘆活到22歲沒看過這麼誇張的合約。
一名女大生在臉書爆廢公社PO文,她日前到台南一間釣蝦場應徵服務人
員,合約書洋洋灑灑列出9個員工注意守則,大多是相當不合理的規定
包括試用期10天離職不支薪、不准攜帶手機、 周五到日、國定假日和
連續假期不能休假、新員工不得排休等等,最誇張的是請假會被扣全勤
和10天薪資。
釣蝦場超扯合約。取自爆料公社
釣蝦場超扯合約。取自爆料公社
去應徵的女大生表示:「活到22年找工作,第一次看到這麼誇張的合約
」,而這個工作薪資也不高,底薪1.8萬,全勤獎金和值班津貼各2000
元、餐費1500元、無勞健保但補貼1500元,加班費一小時120元。她特
別強調這是釣蝦場,不是八大行業或酒店。
許多網友直呼太誇張:「每一條都違反勞基法」、「很好奇這種條件找
得到人?」、「南部不意外」、「擺明是欺人太甚」、「這一份一定要
影印起來告死雇主」。由於怕被店家找麻煩,女大生今天凌晨還特地發
表了一份不自殺聲明,表示若近期沒再上線,請網友替她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