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貪快闖越平交道 台南開出74500元罰單
2018-01-31 15:42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即時報導
台南有民眾檢舉,1輛轎車行經台南市東區生產路鐵路平交道,警鈴已響、閃光號誌也已
顯示,轎車駕駛認為火車還沒來,油門一催快速穿越,強行闖越平交道,台南市警一分局
認定違規屬實依法開罰,小型車罰鍰新台幣7萬4500元,堪稱是新年度以來所開出最貴的
一張罰單。
警方調查,民眾所提供的檢舉畫面,本月19日10時22分,東區生產路鐵路平交道往大同路
方向,有輛黑色三菱轎車, 警鈴已響、閃光號誌也已顯示,駕駛仍踩油門,強行穿越平
交道,同時,遮斷器開始放下,一旁小貨車早已在平交道前停等,然而,該車仍強行闖越
平交道,後方駕駛見狀也捏了一把冷汗。
然而,該轎車登記在一公司行號名下,德高派出所據報後,認定違規屬實依法開罰,開出
這張7萬4500元。
市警一分局指出,從2017年7月1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條文修正案」,已將
闖越平交道的罰款大幅提高,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駕駛人如貪快而穿越平交道相當危險,此等不依號誌指示闖越平交道的交通事故嚴重性不
亞於酒駕,而修法將罰鍰提升至酒駕標準,有效降低平交道事故。
警方提醒,轄區內多處鐵路平交道,行經平交道時注意停、看、聽,鈴響就要停等,並非
柵欄放下才要停下來,勿貪圖一時之快任意闖越,出了意外可不堪設想,財物損失與社會
成本皆為天價,希望用路人都能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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