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同事一起離開公司了,今天早上又看到公司在人力銀行的徵人訊息,於是想跟大家
分享一下 / 避免更多人受害 ~(文長慎入)
1.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上班遲到超過4分鐘要請事假,否則算曠職;加班沒有加班費(這一些在面試的時候完
全不會跟你說,甚至到職的時候也沒說),6點下班但我最晚曾做到8點多、同事9點多,
重點是你還不能那麼晚打卡(曾因此發生過人資塗改打卡表的事件),你必須在6點的時
候先去打卡再回去繼續做,但是在忙的時候根本不會還記得要去打卡啊!所以人資曾說若
超過6點太多就乾脆不要打卡了。
2. 薪水發放分轉帳及領現兩部份
嚴重懷疑是薪資低報以及逃漏稅。同事曾上班途中出車禍,調解需薪資證明,公司居
然開不出來!還跟同事說只能證明轉帳的那一部份;另外曾不小心聽到說公司的薪資紀錄
有兩本,一本給國稅局、一本給勞工局。
3. 國定假日扣薪水
我們雖然領月薪,但遇到國定假日放假是不算薪水的,會變成總天數扣放假天數的算
法。(我等著看2月的薪水會有多少)
4. 慣老闆及慣老闆兒子一切說了算
老闆想到什麼就叫你做什麼,經常要做非工作職掌內容的職務,他覺得你應該要對公
司全心全力付出,即使非上班時間公司有什麼要求也應該配合才是負責任的行為,自己卻
不懂得珍惜員工,對員工招來喚去的、拿東西都用丟的......老闆兒子一樣任性妄為,想
怎
樣就怎樣......(這部份實在有太多實例,說來話長)
我與同事因上述種種原因,早就有轉職的念頭,而如今讓我們下定決心寫離職單的爆發點
是:前天又被老闆叫去辦公室,他劈頭就對我們丟打卡表(是很侮辱人的那種丟東西方式
),大罵為何我們下班都沒有打卡?
因為我們已經很久都沒有準時下班了啊!即使沒有加班費,我和同事們基於對自己的一份
責任心,總是把事情處理好才願意走人,下班時間往往都已經是將近一小時的事情了。
這時人資才說,若我們沒有打卡,應該要在事後找他補......(在這之前他完全沒說過這
樣
的事情)
我們回辦公室後,不約而同皆決定離職,前天下班前便把離職單一起放人資桌上,離職日
期寫到月底,我們也掛心著交接需要時間。
殊不知昨天老闆看到了我們一同離職很生氣,叫我們通通隔天不用來了,還不忘要我們改
離職單上的日期。
於是,就這樣,我們很突然的失業了。
——————以下語重心長題外話—————
我是土生土長的台南人,我很愛自己的家鄉,家人也都在台南,我想繼續留在台南。
然而台南如此的就業環境,讓我深感在台南生存的不易,我只想找一份朝九晚五、符合勞
基法規定的公司到底為什麼這麼困難?
Ps. 我大學同學是台南人的,通通已經離開台南到國外工作去了
※ 引述《s813692105 (飢餓遊戲)》之銘言:
: 最近朋友在找工作有發現這家位於安南區
: 做鏡框 鏡片的公司
: 請問有鄉民在這間任職或者曾經在裡面任職的
: 可以分享一下他的薪資福利等等嗎
: 不方便推文說的話請站內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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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裡&PO在台南板≠台南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