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推薦擅長「給付扶養費訴訟」的律師

作者: nan36 (南)   2018-03-11 20:03:11
幫朋友代問
朋友老爸年輕時都不顧家裡
在外所賺的錢多是消耗在酒店上或是養小三,甚少做為家用。
朋友長大過程甚至有囂張小三打電話來家裡鬧事
好不容易靠著母親扶養長大成人了,許久不見的老爸送來一份禮物:「給付扶養費聲請狀」
要求朋友每月給付扶養費18000元
朋友很生氣,覺得小時候不養孩子就算了,還讓母親很委屈
所以決心就算花錢找律師打官司也不把錢給他
請求版友推薦:擅長「給付扶養費訴訟」的律師,感恩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8-03-11 20:52:00
非訟
作者: mylove0617 (敢PO 就不怕被噓)   2018-03-11 20:52:00
有LAW 跟 PttLiFeLAW板PttLifeLaw 生活法律板
作者: btaro (千山我獨行)   2018-03-11 21:10:00
評律網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8-03-11 21:10:00
先找證人與事證比較重要,然後民事法庭要去開庭就好司法院網站看判例,看看給付要件為何或到地檢署有律師
作者: flora359 (一個人沒什麼不好)   2018-03-11 21:30:00
我猜你朋友的爸爸是不是想要申請社會補助,現在社會補助都要民眾去提一個給付扶養的官司,雖然以前這是社會局的責任,但現在全部推給法院,法院裁出一個敗訴裁定,才能藉此申請社會補助,建議調解庭先去了解,現在台南很多給付扶養訴訟都是為了社會補助,法官若知道是為了社會補助,不見得會對你朋友有不利的裁定。
作者: butzzbutzz (阿喵)   2018-03-11 22:24:00
樓上正解,不然無法排除扶養
作者: googleeeeeee (估狗~~~~~~~~~~~~~~~~~~~)   2018-03-11 23:33:00
應該是被告所在地開庭吧?
作者: payfo (payfo)   2018-03-12 00:29:00
先糾正樓上幾樓 首先如一般民眾可以從字面上完全看懂司法判決或理解法條內構成要件 那應該律師也不用混了 第二 此案是民事糾紛 何來地檢署? 第三「裁定」乃是程序事項才使用之實體事項是為判決而非裁定本案涉及民法第1114條第1款 係直系血親間互負扶養義務 而當事人父親以民法第1120條但書向法院聲請給付扶養費 惟當事人應以民法第1118-1條第1項與第2項 當事人父親有對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有虐待或重大侮辱等事項 或係對扶養義務人無正當理由有未盡扶養義務之事實(這部分由當事人負舉證責任不過有一定難度) 建議直接找律師協助或至法院有訴訟輔導方面可以詢問
作者: flora359 (一個人沒什麼不好)   2018-03-12 01:14:00
給付扶養訴訟根據家事訴訟法是屬於非訟事件,請您去司法院查詢近年的案例,幾乎皆已以裁定作成,並非您所謂的判決。另外台南地區於各公所、地院、地檢及高院皆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可詢問,針對家事事件,法扶有提供免費線上諮詢,電話:412-8518,撥通後轉2,手機撥打須加02。訴訟輔導科僅回答程序上問題,並不提供法律諮詢。另外因為原po朋友的案件,因管轄在台北,如果要在台南找律師,需要登錄台北律師公會,才能替您的朋友打這場訴訟。律師沒有在當地律師公會登錄是無法執行業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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