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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蘋果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惡狼指侵2女童下體流血 母「不想鬧大」沒報案
《聯合報》報導,2014年台南蘇姓男子看到舊識的5歲女兒與4歲女同學在民宅前畫畫、身
旁無大人,竟心生歹念,藉口要帶她們兩個去超商買零食,將兩女童拐上車,先後用手指
性侵兩女,直到她們哭喊痛才停手,事後他買芭比娃娃送給5歲女童。
誇張的是,兩位女童的母親當日都察覺女兒走路一扭一扭的有異狀,且腕上洗澡時還流血
,但一位媽媽表示「奶奶不想把事鬧大,加上顧慮對女兒心理有不良影響,所以沒有報案
」;另一位媽媽則說「想說不要讓太多人知道,畢竟是摸,也沒有怎樣,不想把事情鬧大
,所以沒有報警。」,差點就放過這匹惡狼,直到數日後2女童向幼兒園老師吐實,案情
才曝光。
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累犯,判處蘇男有期徒刑12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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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古早時代大概就會被強迫嫁給加害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