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rt (まどか NO.1 \(^O^))
2018-04-07 02:36:54※ 引述《pst0726 (Robin)》之銘言:
: 本人4/7-4/10要帶團到澳門
: 因為這團都是親友團全部不抽煙
: 所以想來開個香菸代購
: 若您想要帶澳門七星、峰、卡斯特可以私訊我
: 至於幾條看情況
: 價格會直接告訴您
: 可以者就交易不可以者就找下一位
: 謝謝~~
: 可以在永康區域面交(大灣佳)
: 或是貨運寄送自付運費也可以
菸害防制法第二章 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品之管理
第 5 條 對消費者販賣菸品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
二、開放式貨架等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且無法辨識年齡之方式。
三、每一販賣單位以少於二十支及其內容物淨重低於十五公克之包裝方式。但雪茄不在此
限。
違反第五條或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
處罰。
作者:
lxy8651 (McLarenR)
2018-04-07 02:57:00警察大人您好!
作者:
JOJOttt (嬌嬌打天下)
2018-04-07 02:59:00備份成功
作者:
c918 (━━(゚∀゚)━━)
2018-04-07 11:07:00備份成功,幫高調…
作者:
pst0726 (Robin)
2018-04-07 11:13:00一堆自以為是的,看清楚別人打的,今天我一個人就是帶一條,我們是一個團體每個人帶一條,誰跟你超過?拜託不要自以為很正義很行好嗎?歡迎你去檢舉我,叫海關查我行李,我很歡迎,如果沒有問題,我會順便告你毀謗侮辱的而且我會請我親友團一個一個交易,再來看看你到底是多會正義?
作者:
pst0726 (Robin)
2018-04-07 11:21:00我今天根本沒違法,我早就已經詢問過法律,我根本沒違法,要搞清楚如果今天是我一個人帶好幾條入境那就犯法,再來我也不是一個人把煙轉售給別人,我們家族就是大家庭住旁邊,你有什麼意見,需不需要我們一個人一條交易的時候還要錄影給你看?那些自以為正義的人士,在你們網路霸凌的時候,就已經犯法了!別以為別人都無法治你們
作者:
Adarren (Last Train Home)
2018-04-07 11:40:00呃,應該不是帶超過,而是在網路上面賣吧?小心為上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18-04-07 11:41:00疑問同樓上
作者:
w790818 (科怪)
2018-04-07 11:46:00走漏洞被揭露還這麼囂張喔
作者:
pst0726 (Robin)
2018-04-07 11:56:00所以s.y.w大大你們很行? 要吵架是不是?我刪文很簡單,別人要我刪掉請問有什麼意見,我他馬就是行得正啦,別人私訊我已經到達條數我不能刪文?
作者: yamamori (moriyama) 2018-04-07 12:09:00
我來當正義魔人吧,P大你就不用再回覆不用再吵架了,其他的人也是人家已經刪文了,就不用在那邊火上加火,講一句難聽的話,換作是你被人家這樣火上加火心情是如何?有點同理心吧!幹嘛讓台南版變得再吵架版本,你若真得很正義可以像我一樣直接私訊他這個可能會有一些模擬兩可的問題,而不是在那邊轉發備份還是什麼繼續留言謾罵,我今天沒有站誰的邊我跟這個發文者也不認識,只希望你們可以都停止刪除,在這台南版吵架真的很無趣!網路上這樣真的已經有霸凌行為,他只有少數人真正幫他,如果今天真的像之前某些藝人網路上霸凌然後自殺什麼情況你們負責得了嗎?他可能有錯 但你們某些人火上加油在那邊真的沒有比較好,若真的要吵架就私下不要在這邊吵!
我問問題80 我道歉 這社會最不該存在的是發現問題的人
作者:
geohrdn (GEO)
2018-04-07 12:28:00p大還是要小心,只要有人檢舉,就是1萬至5萬的罰款
作者: yamamori (moriyama) 2018-04-07 12:28:00
我早上還有看到文章,有看到下面有人留言建議他刪除,
你違規的就是[交易]這部分 你PO在台南板就是違規了
其實刪不刪 個人自由,至少這篇沒違規,也剛好「政令宣導」而且國外帶煙進來不轉售不加價沒事,但加價賣就觸法。而原啵行為有沒有加價賣 ,大家心照不宣,檢舉什麼的能否成功倒不一定就是了。
然後原原啵不是幫親友帶,而是上網公告,此舉是否真的完全沒觸法,可能需要專業人士說明。
然後正義網友還要板主刪文板友刪友,這部份over了。其實原原啵戰力滿強的,不用擔心Q.Q 我他馬都出來了..
作者:
callling (柳æˆæ±)
2018-04-07 12:37:00如果是代購。幫忙購買。不知道行不行?
再看一次原文,原來不是無償幫帶,是「販售」,沒看清楚就參與討論XD
那個正義魔人管太寬了吧,要不要全部台南版翻一下哪邊在起爭議,改善一下台南版風氣喔!
作者: votewithfoot 2018-04-07 12:45:00
貼個法條可以告毀謗侮辱ㄏㄏ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18-04-07 12:54:00純疑問也掃到颱風尾,真倒霉(攤手不過如果原原po覺得被80,我還是道歉好了,畢竟有沒有被80的感覺是主觀感受~
作者: pprisa (AASKA) 2018-04-07 13:21:00
如果代購方有注意不要販賣香煙給未成年人。也沒啥大問題。而且國内香煙要取得太容易了。大家對原po太嚴厲了只是代購個幾條香煙也沒確定賣給未成年結果就被圍攻了XD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18-04-07 13:36:00沒人圍攻他吧(但如果他自己覺得有被攻擊就另當別論)...
作者:
c918 (━━(゚∀゚)━━)
2018-04-07 13:39:00我都不知道誰才是自以爲很行很正義了XD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07 13:40:00
在台南板賣,但是不能在台南板質疑?條文都貼了,到底哪裡看不懂?是親友護衛隊還是法盲?説真的,被指正就是鼻子摸摸態度好點,硬凹很難看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8-04-07 13:43:00長知識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07 13:50:00
然後yam大,你先看清楚是原po先爆氣,不然誰謾罵他了?各打五十大板才無趣
作者: pprisa (AASKA) 2018-04-07 13:55:00
大家有沒有出國幫親朋好友帶菸酒。當然以法律來看 有買賣就都不行。甚至日本代購藥品也都不行。我想說的不是原po沒錯。而是這件事在你我身邊每天都在發生。未成年在雜貨店檳榔攤要買菸酒真的ㄧ點都不困難。最後原po也刪文了。實在不用窮追猛打來證明自己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