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管理廟會的思維比較不一樣
宗教寺廟業務是屬民政單位,所以廟會活動就歸民政局主政
一個非執法、無裁罰能力的機關主政,警察、消防、環保單位配合
這樣就可以知道是以"勸導"為主
想要以一次又一次的勸導及宣導 久了之後就會有越來越多廟配合
裁罰方面,目前就晚上10點到早上7點之間燃炮,環保局會蒐證事後開罰
以及專業高空煙火無事前向消防局申請,消防局會當場沒收並開罰
路面擺炮其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
但沒有警察會這樣跟寺廟槓起來 到時候被議員叫去釘 就勸導而已
如果我是警消人員 我配合出去稽查遶境就跟在區公所後面就好
反正到時候如果陳情一堆,壓力也是在民政單位 市長釘也是釘民政局
民政局也只能釘區公所 警察消防又不是他的下屬單位
所以彰化能做到警察消防大動作出來取締大量燃炮 真的很令人驚訝 敢動廟會
甚至新聞還說今年大甲媽出巡因此行進速度比往年快
照台南的思維 廟會就是民政單位主政
我看刑事案件,發現犯罪者是寺廟的人,也會分給民政單位去處理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