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bear (理細欠林杯嘎理撤膩!)》之銘言:
: 應該也有版友有巷弄停車的經驗
: 長期以來會有人佔地為王
: 我住在新市區的銘傳街11巷,那邊沒有畫紅線
: 當然向弄停車是不對的~我也錯在先~
: 街景為這樣,街景是舊照片不過都是同一台車~
: https://imgur.com/a/bWGD8SM
: 這台6XXX32 車主會長期停用,有時候連他女兒一台車也會來停
: 但是他家卻是藍圈那一戶~為何我會知道~
: 因為我去去年7月搬過來的時候~因為這附近大家都是停巷子~
: 我是住在更裡面的住戶~那邊是死巷~如圖
: https://imgur.com/Srqi80Y
: 現在就是發生了只要我去停他街景這個位置的前面位置
: 他來就拿膠帶貼我擋風玻璃說這是他們的地別人不能停
: 事實上根本不是他們的,就說他們20幾年來都這樣停~就是他們的
: 我從搬來到現在停的次數絕對沒有10次
: 第2次貼我就報警處裡~不過警察說這不造成毀損所以不做筆錄之類的
: 然而17號晚上9點多我停著~6XXX32車主還沒回來
: 大概10點多室友回來看到我的車被他的車直接頂著我的車
: https://imgur.com/a/gPXjL1D
: 當然是一波先報警,大概是這樣
: https://youtu.be/92zuZQN4dqA
: 打了這麼多~是想讓大家了解原委~
: 今天我看出來他是要用這招逼退我,我可以讓沒關係~
: 他也很聰明故意頂得不是很嚴重,我後來想想我也不想求償了
: 保桿老實說也沒怎樣,就是對方車台螺絲痕跡比較明顯~加上微微貓
: 我想請教的是有沒有版友類似這種案件可以申請紅線?
: 是需要死巷弄,幾米內才可以嗎?
: 上網爬一下說可能還要里長會勘或是居民同意~才有機會申請的樣子
: 還是說以消防巷弄理由申請比較有機會呢?
: 找到這個網頁 不知道有沒有成功案例~
: https://imgur.com/a/VsykPka
: 希望有版友可以給個意見~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04&p=29&f=
警政署
交岔路口10公尺未劃設紅線可否停車?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
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同條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
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另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
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
(二)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
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
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
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
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
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雖然說路口沒有紅線也不能停車,但重點在有沒有罰則,那邊我晚點再查查看
(台南市還有停車格畫在大樓消防栓旁邊的....)
先分享一個我自己的經驗,也是在新市
我車子停在路邊,一輛車停在我前面,貼著我的車頭(照片影片已經刪除....)
當下我請警察來,警察也覺得誇張,聯絡車主來以後,車主很阿莎力的說願意賠
警察問我願不願意和解,我就說"如果他願意賠、恢復原狀,我就和解OK阿"
當下用眼睛看,有擦傷,但因為對車子不熟,所以沒注意到車牌後面有凹下去
對方就覺得用蠟打一打就沒事的東西,何必再找警察來
還好我當下有說"我這是保固內的車,會回原廠處理,由原廠報價,你去付錢"
後來我去原廠處理,原廠說車牌後面的鐵凹進去了,整個估下來要15xxx
我聽到價格覺得有點傻眼,沒想到這麼高,就打電話請對方來原廠看看
對方要求我去他認識的廠商那邊處理就好,覺得我根本詐騙,還掛我電話
再打電話去,他就嗆我說反正他就不甩我,看我能怎樣,且我在警察面前都說要和解了
再掛我一次電話
當晚我就去警局告民事 + 刑事
警察跟我說刑事毀損不能告,因為他不是故意的
我就跟警察說,是不是故意的,請對方去跟檢察官說,跟我說沒用
台南法院前面開車撞死律師、撞傷前妻的那個殺人犯,他也說自己不是故意的阿
這年頭犯罪的都會說自己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會這樣停車?
而且對方根本不接我電話,無意處理,我更能認為是故意的,所以堅持要告
警察在我提告前,又打了通電話問對方要不要出來處理,說明了情況
如果不處理,那就走程序
10分鐘,10分鐘不到,對方從新化趕到新市分駐所,付錢簽和解書
其實我還是可以告啦
處理事情的時間、精神、留車修理造成沒車用的代價,其實都可以求償的
不過南部就是以和為貴,所以就自認倒楣算了
如果有再下一次,一定告到底
南部就是沒政府沒錯啊
北部打違建打那麼兇
之前版上不是有人分享說附近正在蓋農地工廠?
我看我家隔壁新建案也正在二工加蓋阿
滿街交通違規,警察就是不會抓
機車沒後照鏡、駕駛抽菸、沒戴安全帽、N貼、逆向、闖紅燈
在南部,除了高速公路,我真的沒看過警察路上攔車開單的
在嘉義還看過幾次警察埋伏抓闖紅燈的
台南交通差,警察責任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