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小弟回想起我之前從高雄騎台1回台南時,在大同路近大林路口的那個路段
因為內側車道的一輛改裝跑車沒打方向燈就緊急右轉,害我機車急煞
當下是發出了非常刺耳的那種剎車聲(就我們常聽到車禍碰撞聲音出現前的那種尖銳聲音)
我也有一瞬間發現自己龍頭握不太穩,但好歹是兩腳用力往地上一撐,這才穩住了整台車
沒有自摔
但是拖鞋鞋底也幾乎被磨爛了
小弟我想問的是,假設我今天並沒有穩住,因為這樣的關係而自摔
那輛任意變換車道的轎車車主會負賠償責任嗎??
ps 當時垂直車距應該不到1公尺,對方也不是慢慢轉,切換車道的速度大概就在1~2秒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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