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是哪一家嗎?
如此囂張
勞工局快去查一查吧
找不到是哪一家
就全部都查
罰好罰滿
幫台南市府多增加些財源吧
罰重一些
不要只罰個20000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181836
月平均加班80-100小時 雇主嗆不怕勞基法:就給他罰
有民眾面試時得知公司月平均加班時數80-100小時,雇主不僅不怕違反勞基法,還大言不
慚的說「就讓他罰」,讓面試者很傻眼。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現行法令對於勞工加班時數有明確規定,但仍有些雇主不理會。有網友到台南永康科學園
區某家公司面試技術員,聽到面試官表示公司內的員工月平均加班時數是80-100小時,讓
他不敢置信,面試官更是大言不慚的表示不怕違反勞基法,讓面試者打退堂鼓。
這名面試者在臉書「爆怨公社」上指出,面試官告知工作不需要什麼技術,因此可能只有
勞工底薪,而且員工還要配合加班,原PO表示可接受加班,但如果每天都加12小時也太累
了吧!沒想到面試官回說「可是我們這邊月平均都加80-100小時耶」,讓他聽了很傻眼。
面試官甚至直言的表示不怕違反勞基法,「那就給他罰啊!」
面試官說,「當你扣除成本,空運的運費,罰金還是有賺的,就沒差啊」,他告訴原PO表
示有三分之一的人覺得錢夠用就好了,但也是要顧到生活品質,「像我們公司有500多人
,有200多人都是外籍勞工,就還會說加班不夠」,一番話讓原PO聽了很無言,不滿這家
公司把本土勞工當外籍勞工在用,怒批「台南真的是慣老闆天堂」。
許多網友心有戚戚焉的表示,「政府把關護不肖業者,所以勞基法的罰責都沒調高,很多
公司根本就不怕罰」、「台灣的勞工環境很哀傷,更哀傷的是,明明該站在一起的勞工朋
友看見這類違法工作的抱怨,還會告訴你這很正常並接受它」、「南部慣老闆真的很多」
、「都不想說了,台南某工業區還有去面試說時薪100的」、「這個在中部也很多,見怪
不怪了」、「很多工廠都是這樣,沒人舉發而已,就算罰了,也不會改變,因為老板有錢
,不怕罰,罰的錢幾天就賺回來了」。
也有網友酸說,「面試官很誠實告知被罰不怕,代表罰款太少了」、「在台南還沒遇到一
個能完全照勞基法走的公司,呃...我該驕傲嗎」、「這位面試官就是常常替公司著想,
所以才可以當上主管」、「公司還是報出來吧,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根據勞基法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為每月22000
元,每小時140元。勞工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另外雇主徵得勞
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
不得超過4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