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 市政府旁車禍熱心的民眾

作者: a207207 (小歐)   2018-06-21 20:55:37
今天鄙人母親在市政府附近跟右轉機車相撞
感謝附近的熱心民眾幫我母親把肇逃追回來並幫忙報警並叫救護車
雖然目前只是輕傷 但依母親個性ㄧ定摸摸鼻子就走了 連醫院都不想去檢查
實際對錯我不在現場也沒法判定 就是母親直行車跟忽然右轉的機車相撞
當天聽警察說對方似乎無照 母親不打算求償 不過我還是希望對方能有個教訓警剔
再次感謝大家熱心幫忙
作者: a1102343 (冷吱吱~~)   2018-06-21 20:57:00
如果要給教訓一定要求償,這樣才有用
作者: SeTeVen   2018-06-21 20:59:00
拜託給對方教訓好嗎。不過通常這種程度的人家裡面應該也是差不多水準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8-06-21 20:59:00
會無照還肇逃的人不求償怎麼可能會得到教訓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21 21:00:00
肇逃罪,非告訴乃論罪(公訴),你媽媽也受傷了,這警察明顯吃案了!
作者: SeTeVen   2018-06-21 21:00:00
台南警察這麼優秀,不會吃案的
作者: s0920142 (柳意)   2018-06-21 21:01:00
怎麼看得出吃案??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21 21:04:00
這個已經吃案了,肇逃罪不是最重本刑一年以下的輕罪,警察一定要要送檢察官!不可以吃案!肇逃最重是七年,算重罪了,警察是不可以吃案,這非常嚴重!
作者: qwertyuiop24 (i凡)   2018-06-21 21:09:00
樓上哪裡看的出來吃案,原PO有說警察不受理嗎?鍵盤辦案喔
作者: s0920142 (柳意)   2018-06-21 21:10:00
台灣所謂的重罪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是不是公訴也不是看最輕本刑是幾年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21 21:12:00
刑訴92條2項 自己去看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8-06-21 21:12:00
請你媽不要息事寧人 這樣會讓幫她的好心人很像白癡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21 21:14:00
以前警察很會吃案,現在警察哪敢吃案啊~最重本刑一年以下的罪,受害人請求撤回(不想告),警察可以不辦。但肇逃罪最重七年,不一樣你媽媽不想告,也沒用,警察一定要辦刑事訴訟法92條2項有明定
作者: SeTeVen   2018-06-21 22:25:00
不過有時候對方硬要擺爛你也沒辦法怎樣,最後都是和解不了了之但一定要請長輩去醫院詳細檢查,除非是確定只有皮肉傷
作者: verycold (係金a)   2018-06-21 23:04:00
https://goo.gl/z2yygf 給妳媽看這個新聞要是放過他的話 難保下一個的下場會跟他一樣就是要讓他記住教訓 才不會發生這些憾事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6-21 23:20:00
總之這個一定要給他教訓,祝你媽媽康復!
作者: cityman9999 (yu)   2018-06-22 03:45:00
如果很閒的話就不要和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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