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國民年金「10年大限」 台南10萬人快補繳
新聞內文: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國民年金保險九十七年十月開始實施後,設有十年補繳期限,
自一○八年一月卅一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十年補繳期限」陸續屆期,屆期後即無法補
繳,各項給付都不能核給,直接影響被保險人的國保年資與給付權益。南市目前欠費者有
十萬多人,社會局呼籲欠費者趕快補繳,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市議員林美燕、林燕祝與曾培雅昨天召開記者會,提醒被保險人國民年金保費欠費超過十
年,將不得補繳保費,明年元月底,民眾若自始未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將喪失請領資格。
由於參與國民年金投保民眾之中,絕大多數家庭主婦等不具備投保勞保、公保、農保等職
業年金的經濟弱勢者,希望市府社會局能啟動機制宣導訪視,其他局處也應配合加強宣導
。
社會局表示,投保國民年金的市民有廿九萬多人,目前欠費的有十萬多人。從一百年開始
,已經陸續訪視聯絡約五萬多人。其中,「年滿六十三歲以上且國民年金保險費首年(即
九十七年十月至九十八年十一月)有欠費的被保險人」進行優先訪視,宣導分期繳納規定
及保費補助措施。
社會局表示,另針對經濟狀況不佳、失業、就學、服替代役、服刑無力繳納者,提供國民
年金保費減免資訊,及輔導其向勞保局辦理分期繳納保費或協助向勞保局申請小額補單以
分次補繳。
社會局表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屆時不得補繳也不計入保險年資,最重要的是,因曾有
欠繳保險費以致不計入保險年資,會影響將來老年年金不能領取較優的A式(月領至少三
六二八元),身心障礙年金也不能領取每月基本保障四八七二元。現在還有半年時間,因
此有欠費者請快去補繳。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14450
為什麼針對台南?
其他四都恐怕更嚴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