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也收到國保「最後補繳期限」的通知單,其中最讓人有危機感的話術是「欠費超過十
年,老年年金不得擇優領取A式…」
可是再上網仔細一查,勞保與國保老年給付可同時請領,但國保老年給付僅能選擇B式!
多數人應該會同時請領,那欠費超過十年其實無關痛癢了…
※ 引述《writerou (春衫猶濕)》之銘言:
: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新聞標題:國民年金「10年大限」 台南10萬人快補繳
: 新聞內文:
: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國民年金保險九十七年十月開始實施後,設有十年補繳期限
,
: 自一○八年一月卅一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十年補繳期限」陸續屆期,屆期後即無法
補
: 繳,各項給付都不能核給,直接影響被保險人的國保年資與給付權益。南市目前欠費者
有
: 十萬多人,社會局呼籲欠費者趕快補繳,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市議員林美燕、林燕祝與曾培雅昨天召開記者會,提醒被保險人國民年金保費欠費超過
十
: 年,將不得補繳保費,明年元月底,民眾若自始未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將喪失請領資格
。
: 由於參與國民年金投保民眾之中,絕大多數家庭主婦等不具備投保勞保、公保、農保等
職
: 業年金的經濟弱勢者,希望市府社會局能啟動機制宣導訪視,其他局處也應配合加強宣
導
: 。
: 社會局表示,投保國民年金的市民有廿九萬多人,目前欠費的有十萬多人。從一百年開
始
: ,已經陸續訪視聯絡約五萬多人。其中,「年滿六十三歲以上且國民年金保險費首年(
即
: 九十七年十月至九十八年十一月)有欠費的被保險人」進行優先訪視,宣導分期繳納規
定
: 及保費補助措施。
: 社會局表示,另針對經濟狀況不佳、失業、就學、服替代役、服刑無力繳納者,提供國
民
: 年金保費減免資訊,及輔導其向勞保局辦理分期繳納保費或協助向勞保局申請小額補單
以
: 分次補繳。
: 社會局表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屆時不得補繳也不計入保險年資,最重要的是,因曾
有
: 欠繳保險費以致不計入保險年資,會影響將來老年年金不能領取較優的A式(月領至少
三
: 六二八元),身心障礙年金也不能領取每月基本保障四八七二元。現在還有半年時間,
因
: 此有欠費者請快去補繳。
: 新聞連結: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14450
: 為什麼針對台南?
: 其他四都恐怕更嚴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