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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偷包還想換!攤商怒罰賊爬玉山 高舉「我是小偷」牌賠罪
在台南市鴨母寮市場擺攤的黃姓女攤商遇到一名女子,順手偷走一只390元手提包包,女
攤商氣得將影片po網,沒想到一個月後,這名女竟拿著她偷來的包包,說她買了這個包不
喜歡想換其他的,女攤商因此暗中報警逮到人,先前案發時女攤商曾揚言捉到小偷,要懲
罰小偷爬玉山攻頂並且拿著我是小偷的牌子她就原諒對方,不過警方說竊賊是公訴罪,恐
怕沒辦法談條件不追究。
這名長髮女子就在攤位前包包區東翻西挑,終於她挑好了一只有花色提包,拿下包包她直
接換手,把包包和右手東西一起提,裝作若無其事繼續逛,最後慢慢離開,市場竟出現扒
手,女攤商氣得把小偷影像po網,還放話捉到要罰她爬玉山。
原來黃姓女攤商八月初才登玉山,自己也拍下影片。
黃姓女攤商:「因為那個簡直是一個慘絕人寰之旅。」
女攤商想出懲罰女賊爬玉山,她更沒料到這名女子一個多月後又上門,還說自己不喜歡這
包包想來換別的,女攤商暗中報警。
員警到場女子還堅稱包包是買的,但這日式提包是手工縫製,全國唯一一個,還有女賊穿
著和偷包當天,同樣是紮馬尾、花上衣還有牛仔外套,幾乎一樣,她才辯稱自己有失智症
忘了付錢,如今抓到小偷,還能罰她爬玉山不追究嗎?
五分局北門所長何世宸:「那是屬於和解的條件,那是檢察官後,法官量刑參考。」
由於竊盜屬於公訴罪,就算女攤商想放過小偷也不行,但至少被扒走的包找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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