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eratri (偷看姊姊的小褲褲)》之銘言:
: 各位好, 我的車在新化被擦撞(我家門口), 由於對方撞了就跑了,我們是事後發現。
: 報案後新化分局警員說這種找不到事主的案件一律用報案記錄註記即可.
: 今日保險公司回覆至分局找不至報案記錄且此案需三聯單,我再打電話詢問分局得到答案
: 是"此種情形內規就是寫報案記錄"
: 電話上詢問如果我網路或是再打110報案呢?執班員警回覆 "我們內規就是如此,隨你去報"
: 請問真的有這種內規嗎? 報案不是一定要開據三聯單才算完成報案嗎? 請各位神人給專
: 業建議...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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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類別為提問專用,限台南特定相關事件資訊
: 認定方式:問題的內容條件 而非發文者的居住地
: 3.請參考 #13wWJAy2 (Tainan) [公告] 關於問問題與回答問題
: a.是否先做過功課?(爬文+精華區+孤狗)
: b.把參考的資料貼出來,提出不懂的地方
: 4.若文章內容條件與台南無相關將不通知直接刪文,註明區域也方便板友提供資訊
: (哪裡&PO在台南板≠台南點)
吃你妹案,車禍就是打電話說我車禍了
事後就多補一句我是事後報案
然後鴿子就會過去吃飼...阿不是是去處理車禍
然後會給你一張雙方登記聯單
原po這種就看現場有無監視器
沒有...自認倒楣吧
然後
車禍沒有三聯單,只有登記聯單
車禍沒有三聯單,只有登記聯單
車禍沒有三聯單,只有登記聯單
因為**很多所以說三次
三聯單是刑案才有(你家小孩走失,你手機不見不叫刑案)
笑死整天吃案吃案在叫,google很難?
車禍拿的到三聯單我火車站屁眼榨甘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