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8-10-20 23:24:42本案主文:
使用者(wiwi3606)違反3-1,經警告後仍執意為之,水桶30天。
本案說明:
使用者(wiwi3606)長期於新聞底下過度使用政治語言,
經 #1RnXUTRa (Tainan) 警告後,又再度於新聞底下持續相同行為。
又,頻繁的對政黨的個人喜好批判,視為私事
因此,給予水桶30天之處份。
作者 wiwi3606 (大燒賣) 看板 Tainan
標題 [新聞] 台南馬路又淘空 網:市府沒緊急搶修好危險
時間 Thu Oct 18 08:13:5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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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坑台南 腦包市府 偉哉西瓜
靠北喔 民進黨執政無能 台南到處坑洞 我一個在香港工作的府成人是不能有意見喔
幹 難道批踢踢上也又東廠 民進黨不能罵的喔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