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中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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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賣過期海鮮 夫妻繳30萬緩刑
新聞內文: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2018-10-24
台南浚美商行、浚仁公司吳姓夫妻將已過期海鮮重包裝銷售,
流入七家外燴業者,估計逾百公斤過期海鮮被民眾吃下肚。台
南地院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將吳姓夫妻各判刑一年四個月,各
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元,均緩刑三年,全案可上訴。
今年一月間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食藥署、南市府衛生局等搜索
浚美商行等兩家公司、兩處冷凍倉儲及地下加工廠,發現業者
正在地下加工廠將過期的沙蝦仁原料解凍,準備重新包裝,並
貼上重製的有效日期標籤,當場查扣五十四箱逾期沙蝦仁。而
業者所承租的兩處冷凍倉儲內,約一千六百公斤的熟凍龍蝦、
鱈冰魚及黃金蟹肉管等過期海鮮食品,其中熟凍龍蝦已逾期近
二年,全數由衛生局查扣封存。
另外,衛生局查出,浚美兩家公司已售出冷凍蟹腳肉、冷凍比
目魚、小龍蝦等逾期食品約一百公斤,流向為台南市的七家外
燴業者,經查已全數用罄,進到消費者肚裡。這間食品公司販
售的對象主要是坊間的熱炒店,及做外燴的業者,而一百公斤
的逾期食品, 大多是供應路邊的辦桌、宴席。
同案被告,還有方姓會計、陳姓司機及陳姓員工,各判一年兩
個月,均緩刑兩年,並向公庫支付兩萬六千元至三萬兩千元。
法官認為,吳姓夫妻因一時貪念,思慮不周,才誤觸法網,犯
後坦承犯罪尚有悔意,且檢察官也同意被告五人附條件的緩刑
,決定給予緩刑自新。
按:台南人的身體健康只值區區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