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stFilco (Filco)》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文章中有提到一位員警,范原通。
: 這位員警呢,應該也是很認真,幾乎隸屬於第一分局的交通檢舉都會讓他承辦。
: 但是(最重要的就是這個但是),
: 他對於民眾的疑惑與問題,是無法「有效地」溝通、解決。
: 讓我先下個結論,「跳針」。
: (四、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 (第一封信)
: 范原通的理由是,這照片呢沒有超過「三分鐘」,且不知道「駕駛座有沒有人」,
: 因此依照法令,不得開罰。
: 我回信問他:請問,「停紅線可以超過2分鐘,但不到3分鐘?」
: (第二封信)
: 范原通又貼了一些法條給我:包括「臨時停車」、「停車」、「禁止臨時停車」等。
: 因此這輛車的狀態應該是,「臨時停車」或「停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
: 不管哪條,理論上都可以開罰。
: (第三封信)
: 所以我又回覆他,這輛車是「臨時停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
: 問他以上事實錯在哪?
: 范原通回答,「本案駕駛座未明確,即無法認定是臨時停車、停車或其他情形。
: 謝謝你的來信」
: 到這邊我得先講一下感受,這樣跳針式的回答能給人民滿意的答案嗎?
: 問題的癥結點在那邊不解決,一直跳針有用嗎?
: (第四封信)
: 最後我又問范原通,關於「其他情形」是否有法條規定?什麼叫做「其他情形」?
: 范原通回答:
: 「依照處罰規定必須有確定違規情形,
: 而本案有法條臨時停車及停車適用罰則不同,無法明確違規事實,
: 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第2項規定,
: 檢舉違規證據需以科學儀器取得,
: 若足資認定違規事實者,得逕行舉發之。
: 其他情形包含:例如: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突發狀況等不可抗力
: 所以我說嘛,台南交通這麼差,原因有二:
: 一、民智未開(人民不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右轉、違停、不戴安全帽等。
: 誰敢說今天自己出去一趟,完全沒看到的? )
: 二、部分警察散漫(今天他都沒開走,你跑得比他還快?你當吹哨者是瞎子嗎?
原文恕刪,借文詢問
鍵盤小妹我剛搬來台南,前幾週去新樓做檢查,等公車的時候看到違停很不高興,因為後
面還是天橋下坡,一下來很多公車很容易堵塞交通,我已經很矮了它這樣停我哪看得到公
車,遂上網檢舉,提供這樣的照片(含經緯度)。經過一週多後被這位員警回覆我的照片
沒有時間地點及具體違規態樣。
我覺得我的照片很明顯無人在駕駛座,公車停車的地方也不用數什麼一分鐘兩分鐘吧?為
什麼警察可以不裁罰啊?
後製上去會被說我後製嗎?現在警察不會用EXIF嗎?還是說台南就是這樣我爽停就停??
???
另外就是,崇明維達館外面晚上有很多人停放愛車在這個白色網線上,有時候連續停了兩
三台車上也沒人,不曉得是不是就是因為台南東區的警察很友愛市民,所以大家也都這樣
停放?還是小妹我交通常識匱乏,望台南板板友多多提攜解惑...
https://i.imgur.com/sMv2dUS.jpg
https://i.imgur.com/toWepjS.jpg
https://i.imgur.com/6uRAvsV.jpg
樓上看清楚我有給他exif,他需要查什麼?我有重新後製回覆了。我很確定我用同樣的方法檢舉非六都公務車佔用斑馬線有成功,所以納悶台南市的做法。東西都給他了,那是他的工作,如果人民也覺得他是做功德,難怪台南誇張違停大家也都見怪不怪,上路自求多福。
作者:
victorfm (瀑 布 的 季 節)
2018-10-30 07:30:00我以為檢舉違停最難通過的是第三分局啊,原來第一分局也是啊,改天我來試試看。
作者:
GoaCorolla (2001年式美規進口1.8LE)
2018-10-30 02:06:00你一件而已都懶得打時間然後要求每天處理上百件的警察幫你看exif?自己做功德不行警察做功德就活該?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8-10-29 16:06:00台南只有機車算違規 四輪有豁免權
檢舉試試看fixtw,我覺得超好用,手機照相直接幫你附上時間
作者:
relize (赤子狼心N )
2018-10-29 16:09:00北門路 東門城 圓環也一堆人亂停車 根本沒人管
作者:
tackcalb (tackcalb)
2018-10-29 16:25:00加時間上去就好
我想問的是加時間上去跟提供他完整圖檔EXIF不是一樣的意思嗎?警察是連貼上去都懶得只會開罰單還是怎樣...他不會等等說我後製照片吧?完全不想浪費錢打電話問他...==
作者: YOLULIN1985 2018-10-29 17:01:00
一定要加時間,幾年前檢舉國賓前面那個公車格被這樣停也被打槍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8-10-29 17:02:00記得有些會開EXIF 有些不會,所以只能事前多加工了..推薦fixtw,手機上傳只需要額外打車牌即可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8-10-29 17:14:00其實很多都不管EXIF,反而注意畫面角落的日期時間。
作者:
tfe60 2018-10-29 17:17:00要加時間在照片 這樣寄給違規人時比較沒爭議
作者:
dss (dss)
2018-10-29 17:24:00作者: iversonpop (好喜歡妳哦) 2018-10-29 17:26:00
警察自己可以加啊,但是就是不做要檢舉人自己弄
作者:
dss (dss)
2018-10-29 17:27:00作者: iversonpop (好喜歡妳哦) 2018-10-29 17:27:00
這種事情只要警察願意,弄個自動讀取EXIF放上照片根本沒有甚麼困難,就只是不想弄而已
作者:
dss (dss)
2018-10-29 17:37:00所以才說是老問題呀(攤),上面的根本無心處理,都微罪不罰了
作者:
wewe3300 (Waiting)
2018-10-29 17:59:00被台南警方磨到都不想檢舉了!什麼鳥理由都有!
作者:
the01 (立撒)
2018-10-29 18:21:00這位可能是專責內勤的吧 選擇挑軟的執法是台灣經驗
作者:
amorice (極度偏頗的有病狂想)
2018-10-29 18:40:00個人感覺,第一分局比較嚴格,一樣的檢舉條件,別的分局過,第一分局就不過。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8-10-29 18:41:00樓上不只你個人感覺,有在檢舉的都這麼覺得。
作者:
gjcl6 (789)
2018-10-29 19:25:00台南警察只有廢而已 車站對面派出所旁常態性紅線違停完全不想管 我進去看他們在聊天告知了才出來做做樣子
如果遇到惡意檢舉的呢!一張照片舉發多次怎麼辦 ?2小時內不能重複舉發啊
作者:
amorice (極度偏頗的有病狂想)
2018-10-29 19:34:00原來真是如此,感謝解惑。
作者:
siopp (人蔘阿~)
2018-10-29 20:42:00第一分局就超嚴格啊
你這件寄署長信箱,打臉一分局機會高我覺得一分局不是嚴格而是煌奇,不過也很開心遇到這種的,寫署長信箱輔以行政法原則練文筆讚讚
你太菜了,檢舉網站上面一開始就有教學呀你要遵守教學,保證每件都成功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8-10-29 22:58:00檢舉機車違停易如反掌 檢舉汽車違停難如登天
喔,看到第一分局不意外。 違停的人都不用擔心一分局有一套標準的不開單理由回答。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18-10-29 23:13:00掌握檢舉眉角,就算是一分局很多都能成功,不過僅限於動態違規,違停很少理會就不清楚了,只有剛好拍到上下車瞬間才有機會成功違停可能要拿行車紀錄器或是密錄器錄影存證比較容易成功但是偏偏台南僅有30MB上傳空間,嘉義都有50、南投還到100
作者:
wzchou (wow)
2018-10-29 23:38:00警察的專業知識感覺是用來否決檢舉的
作者: rockyais (小碩) 2018-10-30 09:16:00
照片上自己後製時間就好,公務機關在檢舉案恣意動你照片才可怕
作者:
mecca (咩卡)
2018-10-30 14:40:00台南公務員除了消防真的很爛 大家都知道
作者:
zhou (斌拉登潛水殼)
2018-10-30 22:56:00作者:
BigUnit (peace)
2018-10-31 00:21:00請愛用警政署督察室
作者:
LHC72 (iamKisme)
2018-10-31 02:27:00台南(高雄也是)不意外,新竹就阿莎力多了,開單沒在廢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