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urMom (幼蟒)》之銘言:
: 李孟諺說,議員配合款從縣市合併後第一年,台南市就已經取消議員配合款,過去每位議
: 員有一定的額度比如一千萬元,由議員自行提案運用,台南市政府第一年就取消議員配合
: 款的制度,商周報導賴議長一年二億的額度,其實是誤會。
市府網站首頁有「議員建議事項處理情形」,列出101年度到107上半年度,每一年的議員建議事項詳細情形,表格內容包括:議員姓名、建議項目及內容、建議地點、建議金額以及核定情形......
到底過去的「議員配合款」跟現在的「議員建議事項」有什麼不一樣呢?交給專業的回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