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飆三字經+「公蝦小」 他辯在譙「公蝦很小」沒罵警察
新聞內文: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許姓男子生日到PUB喝酒,一時開心要請在場所有人吃蝦,卻遭
前女友阻止,引發爭執,警員到場,他又不慎飆出三字經加「公蝦小」,觸犯妨害公務,
雖然許男辯稱是在罵蝦「公蝦小」,但現場根本沒有蝦,因此將許男依妨害公務移送,法
院也判處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4萬元。
許男當天酒過三巡宣布,他心情好,要請在場所有人吃蝦,不過,在場的前女友擔心他花
太多錢,拉住許男反問,「你不是對蝦子過敏」,這樣請大家吃蝦,自己也不能吃。
許男認為前女友是侮辱他沒錢,兩人發生爭執,店家報案後,許男先推了到場警員2下,
警員認為許男喝多了,告訴他趕快回家,許男不聽勸,又與警員講了一遍要請吃蝦卻遭前
女友阻擋的事件,他越講越氣,又想回到店裡教訓前女友。
警員認為許男會鬧事,伸手攔住許男,許男罵了三字經加「公蝦小」,遭警方壓制,許男
稍微清醒後,趕緊向警方辯解,他是指「公蝦很小」的意思,但他仍有罵三字經,被警方
依妨害公務移送,判處40天拘役,如果要易科罰金,要付4萬元。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630239
敢說不敢當
硬凹好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