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男大生性侵酒醉女同學 完事還聯絡女方男友抱女回房
新聞內文: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在台南就讀某大學的女大學生小芳,與男友吵架後心情不好,
找上住校外同棟宿舍的蔡姓男同學訴苦,小芳喝了蔡男房內兩杯萊姆酒、陷入酒醉昏睡。
也喝酒的男同學見狀脫去小芳衣物、對女同學性侵得逞,事後,蔡男還聯絡小芳男友把小
芳抱回其寢室。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這名色男大生3年4個月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與小芳(化名)是大學同班同學,同樣住在校外1棟外租學生宿舍,2016
年11月中旬某日凌晨1點許,小芳因與男友吵架、心情不好,隻身到宿舍大樓內蔡男的寢
室找蔡男聊天,期間兩人一起喝蔡男房內的萊姆酒,小芳喝了兩杯後呈現茫醉、不知抗拒
狀態。
蔡男見女同學酒醉、辨別意識降低,即脫去小芳的衣物對女同學性侵得逞。
蔡男辯稱,與小芳喝酒後是有性交、但不是乘機性侵,小芳喝酒後即主動抱、吻他,還摸
他生殖器,他應女方要求戴上保險套、發生性關係,小芳還要他傳LINE訊息給她男友,要
男友到蔡的房間抱酒醉昏睡的她回寢室,後來小芳男友與友人得知此事,群聚到蔡的房間
要求蔡寫切結書及道歉。
小芳則說,在蔡男房內喝兩杯酒後就覺得暈眩、醉倒蔡的床上,醒來時發現她與蔡男兩人
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問蔡兩人發生什麼事?蔡回說「我們就做了啊」,她穿好衣服仍覺得
頭暈無力,繼續在床上昏睡,待醒來時已在自己房間內,她沒有同意與蔡發生性關係,也
不知道是男友把她抱回房內。
案發當天中午,小芳傳手機line訊息質問蔡男「怎麼可以趁人之危,我根本沒有意識,我
好生氣、本來超信任你的,沒想到你居然這麼對我!我再也不喝酒了!我根本不記得,真
的會昏倒」。法官從這些事證認定案發時小芳已酒醉、意識模糊,不知抗拒男同學的非禮
行為,確實遭到蔡男乘機性交。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638659
都已經是兩年前的事
如今才判刑
而且還可上訴
這拖得夠久了
http://blog.udn.com/ccpou/12114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