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包恩
最近在FB上 有看到一篇文
大意就是:
老人家走路慢,離站牌幾十公尺在招手,但公車依公運處規定,非站牌處不得上下車,
就直接開走了,結果被其他人PO上網投訴,說司機不通情理,規定是人訂的,總可以
通融一下。
先說一下我自己的看法,我是覺得司機不讓乘客在非站牌處上下車很合理,
結果該篇文底下還很多人是在謾罵司機,說啥司機以後也會老阿,還有人身攻擊用詞,
然後交通局也有發公告出來說明,結果居然是要司機開到站牌然後等老人........
兼顧行車安全,提供公車便利搭乘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自推動公車捷運化政策以來,一直致力打造友善公共運輸搭乘環境
,台南市公共運輸也與公車業者協商,在確保行車安全,及兼顧其他乘客權益的前提下,
在偏遠地區路線的公車司機可依實際情況在停靠站停等稍候,等候民眾上車,以保障偏遠
地區民眾基本行的權益。
公共運輸處表示,為維護民眾搭乘安全與避免公車臨停占用道路影響行車秩序,一直
要求大台南公車業者督促所屬駕駛員進站應確實停靠於站位處,且須緊靠路緣停車上、下
客;如公車已啟動駛離站位區、或於路口停等紅燈等情形,駕駛員依規定不得提供民眾上
、下車服務。
公共運輸處指出,有關日前黃11-1線公車駕駛行駛途中未停靠非站位處提供載客服務
部分,經查該民眾約於距離「崎腳站」約20-30公尺處招手示意乘車,惟駕駛考量該地道
路狹小,依行車規定不得隨意停靠路邊載客,公車續行至「瓦厝站」時因有反映民眾攔車
方提供婦人上車,駕駛同時向民眾表明未停靠載客原由與相關規定,駕駛應無重大駕勤缺
失,惟公共運輸處將請業者輔導所屬駕駛,偏遠地區路線在不影響交通安全及其他乘客權
益前提下,可適度體恤年長民眾搭車不便,於站位處稍作停留等候乘車民眾,亦建議民眾
有搭車需求時應提早候車。
另考量偏遠地區公共運輸使用族群以老年人較多,公共運輸處將於近期於玉井區綠20
、綠20-1、綠21,以及白河區黃14-1、黃15等5條路線導入小黃公車服務,藉由小黃公車
可採預約制度及站位距離內可接送之特色,滿足偏鄉地區大眾運輸需求,未來將持續檢討
本市其它偏遠地區擴大試辦之可行性,以保障偏遠區域民眾基本行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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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交通局說要在站牌處等的做法我是不太認同啦.....
說是20-30公尺 這距離其實很長耶 老人家可能要走個1-2分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