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問政可以忍,但罵到我媽就是不可以!
對於同性結婚議題媒體的報導,我要強調的是雖然同性結婚已另立專法通過,我個人可以
尊重成年人間合法選擇,但現時的我及多數市民仍無法接受,更不能強迫我接受,尤其不
能強迫未成年及幼童接受,社會更要尊重未成年家長及不能認同人的想法。
個人在議事殿堂言論免責為民喉舌無所畏懼,為選民市民家長訴說心中對政府政策擔憂何
錯之有,難道說未成年子女的家長見教師不傳授兄友弟恭夫妻相愛孝順父母,而大力鼓吹
同性如何相愛時連一點意見都不可講?當未成年子女遭受同性追求時還要被鼓勵嗎?
至於館長公開直撥辱罵家母髒話,為端正社會風氣及身為人子的我絕對提告求償捐公益,
不可以仗著作了點善事就可以亂罵人家長輩髒話,館長這種行為已經造成許多家長反應對
幼童產生模仿效應,國中小幼童對話滿口三五字經洋洋得意館長都這樣罵還可以跟總統合
照,對此亂源,我更要在議會要求教育局對於館長這種滿口髒話行為禁止學童學習!
以上為土包仔盧崑福,前幾天在議會發表同志質詢的回覆
也就是說土包仔盧崑福認為,我在議事殿堂享有言論免責,可以罵三五字經,歧視栽張特別
團體或個人,丟水瓶,但別人不能做這些事,只有我可以!!
因為我是土包仔議員,很慶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