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萬安42號」演習28日拉警報 趴趴走最高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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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台南市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30分鐘的警報發放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萬安42號演習南部地區(高雄市、台南市及屏東縣)併金門地
區將於5月28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30分鐘的警報發放、人車疏散及交通管制,演習
期間視同戰爭,若人、車不依規定疏散避難,或不接受員警、民防人員指揮管制者,最重
可處以15萬元罰鍰。
南部「萬安42號」演習28日拉警報,若趴趴走最高罰15萬元。(記者黃良傑翻攝)
南部「萬安42號」演習28日拉警報,若趴趴走最高罰15萬元。(記者黃良傑翻攝)
高市警局提醒,發放緊急警報音符為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各5秒,各音節之間
均間隔5秒,連續3次,共計115秒;當天下午2點解除警報,音響為1長音90秒。
此外,警政署為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及相關事項,警報發放時,將利用與國家災害
防救科技中心(NCDR)「災害訊息廣播平台」介接系統,發送簡訊至演習區域內所有3G、
4G行動電話,使民眾及時接收演習簡訊通知,並於警報結束時發送演習結束之訊息。
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揮,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民眾
應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及居家者則應緊閉門窗及實
施燈火管制。
高鐵、台鐵及捷運(含輕軌)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高雄機場、港口停泊的機、船均照常
起降、靠離與行駛,下車(機、船)旅客應立即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
演習時高速公路採「准下不准上」原則,並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
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警方也規劃在中鋼企業總部大樓、成功特
殊教育學校、獅甲國小實施民眾緊急避難、災害搶救及戰災醫療救護等演練,另於捷運獅
甲站實施「轉移應變中心」演練,本局宣導請民眾勿好奇圍觀,請配合疏散避難。